女問題上的種種表現,給本廠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經廠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將其工資下調兩級,以示懲罰。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不得虐待或遺棄子女,父母應該為未成年子女提供最起碼的生活保障。如果實在有困難,可以向廠裡申請幫助,但是有病不給治這種情況,希望以後都不會再發生!生在新社會的孩子,不應該再過舊社會的生活。稍後,廠辦會在宣傳欄開展普法宣傳,大家在業餘時間可以前往觀看、學習。”
“以上就是今天中午要播報的內容。兩個懲罰決定也會張貼在宣傳欄,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
刺啦!
這又是什麼東西下油鍋的聲音!
各種各樣的小聲嘀咕匯聚成了聲音的共振,感覺很喧譁,很吵鬧,但實際上啥也聽不見。
而江大志父子倆所處的風暴中心,更是一片寧靜。
大家說幾句話擠兌一下可以,現在人家真的付出了代價了,他們反倒不好意思繼續痛打落水狗了。
大家只是在心裡罵他活該。
江建國:“……”
果然是沒有最慘,只有更慘。
江大志:“……”
他差點咬碎了後槽牙!
江圖!!!
這個死小孩!!!
一個月少了10塊錢,江大志心痛的滴血,氣都要沉不住了。
面目就有點猙獰。
他吃不下去了,就想站起來離開。
江建國一腳踩在他腳上,老江又坐回去了。
江大志:“!!!”
他憤怒的看著江建國,你小子想幹嗎?你想踩死你老子,你個不孝子!
江建國湊近他,小聲說道:“爸,忍,現在江圖的殺傷力太大了。你可千萬別去招惹她。最起碼在弄清楚徐燦燦為什麼會突然被辭退之前,你別去找她。”
江大志:“……”
他雙手啪的一聲拍在臉上,這棒槌兒子也不能要了。
他怎麼可能去找江圖?他瘋了不成?他哪有那個膽子?他在江圖手上吃的虧還不夠嗎?如果需要,他都可以給江圖跪下,求她放過他,千萬別再寫了。
江大志咬著牙,一個字一個字的往外蹦:“我就是不想吃了,想回去歇會兒。”
江建國:“……”
“呵呵,那是我誤會了,我以為你氣不過,要去找江圖呢。”
江大志整個人都塌了下去,一點勁也提不起來了。他甚至已經開始思考,人活一輩子,到底為了什麼呢?到底要追求什麼?人到底為什麼要活著?
廠辦的動作很快,大家吃完飯趕到宣傳欄那兒的時候,兩張通知已經張貼出來了。宣傳員正在製作關於《婚姻法》的普法宣傳板報。
估計領導也沒有想到,這一波普法宣傳,給江大志帶來了一個小麻煩,因為婚姻法規定,一方如未再行結婚而生活困難,他方應幫助維持其生活;幫助的辦法及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條規定不知道怎麼傳到了吳春紅的耳朵裡,後來,吳春紅因此而糾纏江大志,要求他幫忙維持生活,每個月索要扶養費12元。因為她沒有工作,她女兒也沒有工作了。
江大志不想給,一分也不想給,但是他也確實鬧不起了,只好每個月給6元。
他跟吳春紅說:“你自己有手有腳,並沒有失去勞動能力,就算糊火柴盒也能賺幾個錢,你還有女兒,你的生活不能由我一個人完全負擔。我只出一半。你愛鬧就鬧,我也不怕。要不是嫌麻煩,我連這6塊都不給你。”
不過這錢他一共也沒給幾年,後來,徐燦燦懷孕生子,生活壓力一下子變大了很多,吳春紅到底還是為她考慮,開始在街道那邊登記打零工,把活帶回家去幹,每天從早忙到晚,每個月勉勉強強也能有十幾塊的收入。
知道了這些以後,江大志就不再給她錢了。
這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