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劉奶奶家裡吃了飯,還吃了好吃的醬豬肝,媽媽請你大妮姐和小二哥哥吃點心,這叫禮尚往來,知道嗎?咱不能光吃人家的,卻不讓人家吃咱們的啊。”
蔣世宇不說話,只抱著她的大腿膩歪,也不知道聽進去了沒有。
羅康嚴重懷疑之前在蔣家的那兩年,蔣世宇的太爺太奶向他灌輸了什麼了不得的觀念。他會事事想著媽媽,純粹是對母親的愛掙脫了那些觀念的束縛。
娘倆聊著天,她打水給蔣世宇洗了手,又給他換了個新的圍兜,羅父羅母也就下班回來了。
“爸,媽。”
“來啦。今天晚上還回去嗎?”
昨天這孩子大晚上帶著孩子回來,說是和女婿吵架了,也不知道今天和好了沒有。
羅康聽出了他們的話外音,回道:“今天不回,明天再回。”
離婚的事她打算過幾天再說。而且買房的事情她暫時也不打算說。別看原主回來住他們有點為難,但是她現在在外面買房住,他們也不會同意。
他們會覺得,家裡又不是住不下,小雜物間收拾收拾也能住人,何必花那個冤枉錢?有那個閒錢攢著不行嗎?
雖然早晚都得說,但能拖一天是一天,到時候也會告訴他們房子是租的。反正她買的那個小院不會拆遷。
回頭她還得另買一個能拆遷的,坐等分房。
拆遷分房,不光要看原住房面積,還要看戶籍人口數量。
而且房子也不是直接就給你了,分給你的房子還算是公租房,每個月要支付幾塊錢的房租,一直到房產改革,這些公租房才以極低的價格賣給了這些租戶。
特別搞笑的是,很多人明明可以要大房子,卻為了少交幾塊錢的房租,放棄了,自行選了小房子。後來無不悔青了腸子。
比如羅康的大哥大嫂,當時登記的時候,三間正房有兩間算給了這兩口子,一間算給了老兩口。按照住房面積和戶籍數量,羅平一家可以分三居,但是人家兩口子愣是沒要,選了一套兩居室,立刻就簽了協議搬走了。都沒管留下來的老父母和妹妹。
本來,羅父羅母的一間房,加上羅康那個小雜物間,人家拆遷辦只給一套兩居,羅康當然不能同意,為了能多要點,就和大哥商量:“你先別搬,別籤協議,有你在這兒壓著,我好和拆遷辦談條件。”
原主大哥沒說話,羅康還以為他同意了,結果當天下班回來,人家已經搬走了。他其實完全可以和拆遷辦說,他要兩居,把三居給爸媽和妹妹,但是沒有,他們兩口子一聲都沒吭。
原主後來豁出去和拆遷辦死磕,鬧了好幾次,在拆遷辦那兒留了個潑婦的名聲,才多磕出來一套一居室。父母依然得了一套兩居室。
原主拒不承認她佔了孃家的便宜,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且不說那小雜物間是她花錢買的,就算沒有她,她父母兄嫂也就是兩套房。那個小雜物間,要是沒有她和蔣世宇的戶口撐著,根本就不會算到住房面積裡,更別提單獨分套一居室了。
當然了,就算沒有戶籍,也是可以分的,就是分不到人頭的份額了。這時候拆遷還不能幫人發家致富,沒有補償款,只給房。
他們後來居住的小區,現在還是一個村莊,周邊都是大白菜地,過兩年土地被徵用,所有村民都搬到中轉房居住,等到樓房蓋好了再回去。一部分樓房給了這些村民,另一部分就分給了像羅家這樣的大雜院居民。還有一部分歸了各個單位,被他們用作了職工福利房,而這些單位需要招收當地村民當工人,才能拿到房子。每招收一個村民,能得到一套房。
羅康打算抽空去這個村子買個小院,多蓋幾間簡易房,到時候拆遷的時候能多分點。
聽說女兒明天就走,羅家老兩口鬆了口氣。只要回去就行,已經嫁人了,老在孃家住著,也不好看啊,時間一長,院裡的鄰居們就該問了。而且,夫妻倆過日子,哪有不吵架的,一吵架就往孃家跑,並不是個好習慣。
“那就好。你呀,也別太擰了,兩口子過日子,該低頭低頭,該服軟服軟。”
羅康沒回應這個,她把布兜裡的醬肘子、蘋果和另外兩包點心拿了出來。點心半斤一包,她買的時候特意讓人分開裝的。
“昨天回來的晚,商店都關門了。這是我下午過來的時候買的,這醬肘子正好給我爸下酒。”
羅母笑道:“媽不是差你這點東西。”
女兒情緒穩定,看來矛盾不大,應該是和好了。
羅康:“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