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主食就是麵湯。或者偶爾被抱去村裡剛生完孩子的人家,吃兩口別人的奶。
半歲以後,鬱嬌就開始和大家一起吃粗糧,再然後,她就成了家裡待遇最差的那一個。好吃的永遠沒她的份。
就這樣,鬱嬌磕磕絆絆的長大了。她的親生父母會在春節走親戚的時候,去看她一眼。
90年夏天,鬱嬌四歲。在這4年裡,她第一次被親生父母接回了家,小住幾天。那時候,孫家老三、鬱嬌的弟弟孫振兵已經出生了,他是88年10月出生的,順利上了戶口。
大概是兒子出生以後,孫明生和錢金梅兩口子沒了後顧之憂,終於想起來前面的二女兒了。
他們把鬱嬌接回家小住,讓她和姐姐弟弟一起玩耍,希望他們能培養姐弟情。
也是在這一年,小小年紀的鬱嬌第一次知道,她的父母不是她的父母,而是大姨和大姨父,她以前認為的小姨和小姨父才是她的親生父母。
鄰居的大娘大嬸看見她就小聲交談:“這是明生家的老二吧?和她姐姐弟弟長得都不像,果然是誰養的像誰嗎?”
她們是在閒聊,但是當著鬱嬌的面。
鬱嬌第一次聽到這些話的時候,整個人都不知所措。
後來,大娘大嬸們就直接跟她說:
“嬌嬌,你知道自己姓什麼嗎?”
“你姓孫。記住了嗎?你不姓鬱。”
“你小姨才是你親媽。你現在喊媽的那個是你大姨。”
第一次聽到這些的鬱嬌茫然無措,幾乎落荒而逃。
她不說話、不回答,大娘大嬸們就說:“果然是山旮旯裡的小村子養出來的孩子,太靦腆了,不像咱們大村子裡的孩子那麼大氣。”
她們並不是在嘲笑鬱嬌,她們是認真的在為自己居住在大村子而感到自豪。
鬱嬌想向小姨求證,外面的人說的是真的嗎?但是她什麼也不敢說,什麼也不敢問。
如果小姨說是真的,那為什麼她沒有和親生母親一起生活,而是和大姨一家生活在一起?她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嗎?
別看她只有四歲,已經見過棄嬰了。知道被拋棄是件很可怕的事。
四歲以後,每一年,錢金梅和孫明生都會接她回去住幾天。她聽說的事情也就越來越多。
她知道,大娘大嬸們說的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