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竹愣了,吶吶的張張嘴,卻一個字也說不出。
周圍的村民立馬離他遠遠的,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兇手一樣。
高竹連忙道:“我,我,我是感覺家裡好像有人來過,但也不敢確定是他……就,就前日,我砍柴回家看到大虎在吃肉包子,我都小半年沒吃過肉包子了,又怎可能給家裡狗吃這麼好的玩意兒,後來問了一圈兒也沒人應,我就沒當回事,但我心裡覺得,能隨手給狗丟肉包子的,必是不差銀子的主兒,這種人,我,我就只認得一個高槐……我想他可能回來過……我真的,真的不知道啊。”
若高槐只是曾經回過高家,那就不能說高竹見過高槐。
可連高竹都不敢確定就是高槐回去過,這小男孩又是如何知曉的。
四季村的人不認識什麼柳小哥,聽傳言倒是聽了不少,可他們以為,既然是小哥兒,那怎麼也有個十八九的年紀,怎麼也不會想到,這小哥兒是真的小,小的站在草叢裡就都快看不見了。
小黎聽了高竹這番言論,沉默著又低頭看看高槐的屍體,吐了一句:“如此說來,也說得通。”
陳泰急忙問:“小黎,你到底瞧出了什麼?”
小黎走到屍體邊,蹲下,又抬頭看看遠處的村民,招手:“你們過來些才能瞧見。”
“不不不不。”
所有人都搖頭後退。
小黎只好就這麼說:“死者的死亡時間不超過八個時辰,也就是昨日申時到酉時遇害的,死者身上赤身裸體,但他頭髮卻完好無損,他的髮髻為半梳,與良民不同,通常商民或官籍才會用到半梳的髮髻,從而我判斷出他身價,至少也是個商賈之輩,可他的胃裡,卻是草梗與粗米的混合物。”
小傢伙說著,找了根樹枝,從屍體被劈開的腹腔內,勾出粘物,遞向眾人。
所有人再次後退,甚至掩住鼻息。
小黎道:“你們聞聞,還能聞到乾土味。”
大家都擺手。
小黎就道:“雖然從肉眼分辨有些困難,但死者生前最後一餐明顯用的粗狂,連未熟的食物都糊弄吞下。”
說到這裡,小傢伙又把樹枝放下,走到屍體的腳邊,抬起他的右腳。
為了不讓其他人過於不適,小黎沒有將屍體的腿整個抬起來,而是稍微往上,示意一下:“他的鞋是完好無損的,從鞋的質量上,可以看出他的確是個有經濟能力的人,這鞋是綢緞面的,但鞋的大小,卻與他並不合適。”
說著,小黎就看向高竹,尤其盯著他的腳:“但與你的腳,卻分外合適。”
高竹連忙說:“這,這鞋是我的,是,是……”
“是什麼,你倒是說啊。”有人催促起來。
高竹一咬牙,還是說了:“這是今年過年的時候,高槐讓人送來的,說是……年節的禮物,但我暗恨他進出青樓,賺的銀子齷齪,一直沒穿,就放在床下的盒子裡。”
小黎點頭:“所以我斷定你二人近期見過,這鞋磨損清淺,的確是剛穿的新鞋,不過你說你沒見過他,那他若是趁你不在偷去了你家,換走了這鞋,也說得過去。”
“可他換鞋做什麼?”有人不解。
小黎又抬起高槐的左腳,指著腳踝處那青淤,又點點腳背上明顯的傷痕:“他左腳的鞋丟了。或許是崴腳,還是別的什麼,導致他倉惶離開而跑丟的,但之後,左腳沒穿鞋在山上走,他的腳背被劃傷了,無奈之下,他想到了附近的哥哥家,便去換走了鞋。”
高槐在縣城裡大手大腳慣了,以前是做龜奴,後來行了許多不法之事,做了許多人口買賣,自己已經成了個富販子,因此,當然穿不慣高竹的破爛草鞋,所以去高竹家換鞋時,就換走了自己曾送給高竹的綢面鞋。
鞋子的事情解釋清楚了,那其他的呢,比如高槐為何要來這座山,又為何遇害?
“他到得罪了什麼人啊!”
高竹悲慟的低喊。
畢竟是自己的親弟弟,哪怕關係不好,可血脈總歸相連。
如今變成這個樣子,他終究不忍心。
“致命傷在這裡。”小黎指了指高槐的腦袋。
眾人沒看清楚,稍稍往前走了點,這一走近,頓時就把劈成兩半的高槐看了個明明白白。
視覺衝擊來的太猛烈,當即一堆人已經腿軟。
小黎刨開高槐的頭髮,在他半梳的髮絲後面,刨出了一個血窟窿刀傷:“他是被人在身後,一利刃刺穿後腦底部而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