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後路,也給俱樂部留一個,似乎對誰都有好處,合作愉快完全可以再籤嗎!
李玉和維爾茨曾經進行了初步的溝通,如果和曼聯俱樂部續約、簽訂新合同,那麼李玉對於週薪上並沒有做出什麼限制,關鍵是球員要有一定的zì yóu,最好不要加什麼最低違約金,那種限制xìng條款!
應該說,李玉的這個要求並不能說是預見到了什麼,要知道,能夠和弗格森長期合作下來的球員實在臺少了,李玉是想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好來好散,他也不想俱樂部把自己攥得死死的,這是他最近最新的變化,以前只要是有球踢什麼都不在乎,但現在他發現許多時候並不是這麼回事,為了自己的將來,還是體現在合同中比較的穩妥!
這就是本來已經談好的合同,又重新商討的最為關鍵的問題!
“俱樂部的態度表現的比較強硬?”李玉問。
“是的。”維爾茨點頭道,“其實俱樂部籤長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對於你這樣的年輕球員,普遍都是這麼幹的!”
“我也能理解俱樂部的擔心,不過我要的是一個合同上的保證,3年其實已經不斷了!”李玉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既然俱樂部不願意縮減合同年限,能不能變通一下。
“可不可以用原先續約權來替代呢?”
維爾茨吃驚的看著李玉,感覺眼前的這位年輕人好像真不一樣了,他想到的辦法就是這個,只不過為了顯出自己作為經紀人的作用,想一會兒再說出來,沒有想到李玉率先提了出來,一個夏天沒有見面,這個年輕人到底都幹了些什麼,好像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沒有什麼,準備真真正正談戀愛,續約上的問題,也是李玉考慮到貝克漢姆的前車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