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之外有禁軍軍營,這人就是其中一個軍將,麾下軍漢兩三千號,選出幾人不難,也在想著賺他個一千兩千貫錢。
直到日頭西斜,相撲場才慢慢沉寂下來,收拾場地的小廝開始忙碌,滿地的賭票廢紙垃圾。
甘奇已然回到家中,心情極好,落座書房,提筆寫寫畫畫。
紙張之上,許多圖案歪歪扭扭在紙上。
認真讀書的吳承渥瞟得一眼,看不懂個所以然,唯有一臉疑惑。
甘奇卻知道自己在畫什麼,如今相撲賽事告一段落,吳巧兒想要的成衣店也該幫她操辦一下了。
成衣如何來賣?自然是款式取勝,在大宋朝,唯有款式才是成衣唯一的競爭力。
但是宋朝人有宋朝人的審美,真要設計出什麼奇奇怪怪的款式,那肯定要被人笑話,前衛是行不通的,只能從細節開始改動,待得以後引領了潮流,才能真正想前衛設計的事情。但也不能真正前衛了,審美基礎還是得保留。
如何改動呢?甘奇也是想了好幾天。
最終的方案已然躍然紙上,那就是蕾絲,女士衣服,加上蕾絲花邊,自然好看得緊,衣領之下,袖口之中,裙襬之下,加上一圈漂亮的蕾絲花紋,這就是細節的改變。
裝飾之道,宋朝人早已絞盡腦汁,繡花繡鳥,複雜的盤扣,早已花樣百出,若是蕾絲來繡,立體感十足,豈能不受歡迎?
但是蕾絲的顏色還是要改一改,沒有必要都是白色,五顏六色都可,主要是看繡孃的手藝,能不能活靈活現。
甘奇畫了一些草圖,但是……畫工就不談了。
甘奇拿著草圖,起步出門,口中自言自語笑道:“子瞻同學,該幹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