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拒,他既然請我喝酒,那就無需虛偽。大鬍子說他是羅布林,是當地有名的地頭蛇,願意保護我安全,只要告訴他金幣來由,大家合作一同發財。
羅布林特別能侃,什麼不喝酒看不起他人品,不喝酒就不是男人,兄弟感情深一口悶……。兩三杯黑麥酒下肚,裡瓦已經徹底醉倒了。我腦袋也感覺暈沉沉。自曝家底講道:“你。。你知道加麥城嗎?那裡。。每天…都有笨得出奇的東斯商人,他們把口袋纏在腰上…。腰上。”羅布林一點也沒醉,他從我口中套出了實情。原來是一個賊,並無背景。一拳打在我後腦上當即不省人事。
當我恢復意識,已是第二天晌午。除了鞋子沒有被扒走,身無寸縷成了“光豬”。估計是鞋子尺碼太小才得意保全。從來是本大爺偷別人,今天嚐到了被偷的滋味。好在這裡是一條巷道,並無太多人經過,我搖醒到在牆邊的裡瓦,他醒來後,表情呆滯瞪著大眼彷彿不認識我。 。 想看書來
2。偷樑換柱
“你怎麼不穿衣服,我們昨晚發生了什麼。”裡瓦用一種異樣的眼神看著我,就如同我和他之間發生了某種不正當關係。在繁華都市特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