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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與蠻荒中也不一樣。在路村時,族人們每天只吃一頓飯,食物由部族統一分發。但在巴原上的這些村寨裡,居民們每天吃兩頓飯,早上起床先做早飯,等吃完後太陽也就升起來了;經過一天的勞作在日落前回家吃晚飯,吃飽了就差不多天黑該睡覺了。

食物都是每戶人家自己做的、各自吃的。但白溪村還保留原始部族的某些傳統,有很多田地是族人共同所有,經常也會組織族人集體採集物產。出產之物則統一分派。村寨中也有公共的庫房,那正是山膏族人慾打劫的目標。

田逍雖年逾七旬,但一身功夫未散,腳程自比普通人快得多。他和虎娃用半天時間就趕到了雙流寨。這是迄今為止虎娃所見到的最大的一個村寨,錯落分佈著數百座房屋院落,據田逍介紹,這裡的居民有兩千多、接近三千人。

人煙之所以這麼繁盛。是因為它特殊的地理位置。這裡是兩條水流交匯的地方,一條是白溪,另一條叫青溪。白溪和青溪上各有一座橋,竟是以堅固寬厚的石料築成,據說是飛虹城特意派工師邀請一批共工所建。附近一帶的各村寨甚至城廓之間的來往,都要經過這兩座橋,從而形成了一個四通八達的交通要道。

有四條道路在這裡交匯,其中兩條分別跨過白溪與青溪,由於村寨很大,寨牆曾幾度向外擴建,有些地段並非是以塊石壘成,而是從附近山中伐木製成高大的柵欄。這倒有點像曾經的清水氏城寨,虎娃在山神印入其元神的景象中曾見過。

但雙流寨的規模比清水氏城寨還要大不少,它也是飛虹城境內,除了主城廓之外最大的一處聚居點。由於地處咽喉要道,所以也擁有繁華的集市,每天都有很多人從這裡經過。但在此處集市交易者絕大多數並非商人,基本上都是當地與附近的民眾。

田逍就經常挑著兩筐雞蛋跑到這裡來賣,為族人換取所需的布匹、鹽之類的物資。挑東西時候,他就沒有今天走得這麼快了,在路上需要整整一天,中午還要停下來休息吃點乾糧,第二天做完交易、第三天再挑著筐回去,來回總計三天兩夜。

在這個年代,很多地方並沒有所謂的客棧,很多村寨的居民甚至都不知道什麼是客棧。行人路過村寨基本都是找人家投宿,有時也會拿一些東西做為答謝。普通的村寨平時路過的外人並不多,很多人家一般都會樂意接待,往往並不要求什麼答謝,這只是給遠行者的幫助。

可是雙流寨這個地方情況比較特殊,平時路過的人很多,路邊的人家也不方便每天都留宿外人。所以當地的族長和幾位長老商議,在集市旁邊修建了驛站,就供來賣雞蛋的田逍這類人夜間留宿。

驛站就是幾間大房子,每間屋中都沿著牆角鋪著木板和乾草,能容不少人湊合一覺,外面還帶著一個大院子,院中能生火做飯。田逍和虎娃當天就在驛站中過夜,田逍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這個地方太雜亂、條件也太簡陋,委屈了這位尊貴的小先生。

但虎娃倒是沒什麼好在乎的,他只是感到很好奇。而在驛站中投宿的其他人對虎娃也很好奇,這個眉清目秀、白白淨淨的少年,在初冬竟然還穿著這麼單薄的葛布衣裳。有人主動扔過來一塊破舊的大毛氈,借給虎娃裹在身上禦寒,並提醒他夜裡小心別凍著。

毛氈並非皮料,是用動物身上軟而長的絨毛編織而成,比布料厚得多而且很保暖。這塊毛氈已經很舊了,上面破了好幾個洞,佈滿汙垢和油漬的痕跡,如今應該是用來包裹貨物的,帶著一些形容不出的怪味、反正不是很好聞,但裹在身上確實很暖和。

虎娃本不需要,但心中十分感激,他坐在牆角旁的草堆裡,將這塊毛氈順手披在了身上,莫名又想起了在花海村的柴草房裡過夜的時光。

當虎娃第二天起身後、將毛氈還給對方時,那人有些愕然地發現,這塊破舊的毛氈已經變得乾乾淨淨,雖然上面還有油汙留下的痕跡,但那只是痕跡已非油汙;再用手摸一摸、扯一扯,竟感覺更加輕柔舒適,並且質地堅韌了不少。

可以說虎娃很無聊,一位煉成了菁華訣又掌握了煉器之功的修士,比如山爺,就擅長做這種事,而虎娃更擅長。但換成別的人,誰也不會把神通法力浪費在一塊破舊的毛氈上,哪怕施展再高深的神通手段,它也還是一塊破毛氈。

主動借給虎娃毛氈者,是一位很威武的壯士,他腳穿厚底麻鞋,身上披著氈布衣服,年紀二十多歲,身材健碩,人顯得非常有精神。他接過毛氈後有點發愣,無形中的直覺感應,此物就與昨夜借給這少年時不太一樣,但怎麼看還是自己那條毛氈,仍然是該破的地方破、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