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什麼人!
雖然已經不是二八年華,但誰說年輕就是女人的本錢,光年輕有什麼用!
空有著一副好皮囊,沒有大腦也就是等於死路一條!
她林珠雖然已經二十八歲,卻又怎麼會怕這些初出茅廬的小女生?
☆、虎視眈眈2
她林珠雖然已經二十八歲,卻又怎麼會怕這些初出茅廬的小女生?
90後,都是一群腦殘小賤貨。
一天到晚,只想著一步登天,勾引到男人,從此錦衣玉食,再也不用幹活了。
90後,一個個驕橫任性,自以為自己是公主,需要男人哄著,寵著,捧著。
怎麼可能像她一樣,懂得男人想要些什麼!
怎麼可能跟自己鬥?
她林珠,早在二十一歲的時候,就成功地拆散了一個看似完美無缺的家庭……
哈哈,真爽快!
林珠想到這件事,嘴唇便浮起微微的笑意。
那是她在感情上取得的最大的勝利,而且之後,依舊戰果累累。
沒有那一個蠢男人,她又怎麼會得到那一筆五百萬的鉅款,繼而出國呆了三年。
回來的時候,她已經將自己的過去,重新包裝起來!
甚至連名字,都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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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兒已經消失了,這世上再也沒有一個叫做林紫兒的女人。
她現在,是林珠。
她的容貌改變了,變得更加美麗,就算是以前的朋友、同學,一見到都未必認得出來。
她所有的身份證明也都重新做過,戶籍地,出生日期,全都改變。
再也沒有人能夠從她的履歷中發現任何破綻,她現在是林珠,在國外名牌大學留學四年,端莊高貴的精英女人!
再也沒有人能夠找到,她曾經生活在C城,和一個叫做舒以默的已婚中年男人糾纏的任何證據。
就算那個笨蛋白痴男人再見到她,她都只會好像看見了路邊的蟑螂一樣,避之唯恐不及。
他以為她愛他?做夢!
不過是一個老男人,半隻腳都快跨進棺材了,身上的肌肉都鬆弛了,X能力也有限。
虧得當時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自己還曲意承歡,每天誇讚他,變著花樣地和他享受床笫之歡。
可是她的心裡面,從來就看不起這個男人。
不過就是個總經理而已,又不是什麼豪富大賈。
四十幾歲的人了,還貪圖新鮮的肉體,貪圖浪漫,呸!
☆、虎視眈眈3
四十幾歲的人了,還貪圖新鮮的肉體,貪圖浪漫,呸!
雖然,他變賣了幾乎全部的家當,交給她。
他當時言辭懇切,還含著眼淚。
說他對不起她,他愛她,這五百萬,是他所有能夠拿出來的一切了……
哈哈哈哈,這隻蠢豬。
當然,她收下了。
她看不上這個男人,可是他的錢當然有用。
有了這些錢,她可以抹殺過去所有的記憶,抹殺自己不過是一個普通大學畢業生,出身下崗工人家庭的事實。
現在,她有了這樣的地位,說起來,還得感謝那個蠢豬。
不過,她是再也不想見到那個人了。
現在,那個人肯定是一個潦倒平凡之極的老男人,發福,肚子就好像輪胎一樣一層又一層,說不定還禿了頂。
有什麼資格,再跟她見面?
他曾經得到過她的身體,已經算是他這輩子的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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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老天眷顧她,在三年前的那場慈善晚宴上,她得知即將繼承龍麟集團,剛從巴黎留學回來的霍家太子爺——霍晟,也會到場。
這個男人,是她一直心水了許久的獵物!
她出動了所有的人脈,打聽清楚霍晟所有的喜好,包括喜歡女人怎樣的身材,怎樣的打扮,香水的味道,事無鉅細。
然後,為了這初次見面,她花了十幾萬購置了一襲深紅色的禮服,正好襯托出她雪光照人,冰肌玉骨的肌膚!
穿著三寸高跟鞋,端著一杯紅酒,款款地走到霍晟面前。
然後假裝扭了腳,不小心,將紅酒潑在霍晟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