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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公審罪犯

卷宗宣讀。

“清妖工部尚書、兵部尚書、平南將軍阿里袞,搶抓壯丁、強徵糧食、欺壓百姓,屠殺我漢人百姓,搶奪漢人百姓財產,其他罪行更是數不勝數,罪不可赦。”

“永州王氏,本為讀書人,卻詆譭漢王,諂媚清妖,罪不可赦。”

“天地會張氏,潛伏武昌,陰謀刺殺漢王,罪不可赦。”

“江華李氏,蒙漢王恩典,擔任江華縣令,不思忠君報國,卻奴役百姓,作威作福,為清妖傳遞資訊,罪不可赦。”

“郴州”

一個個罪犯被帶上來,一個個名字和罪行被宣讀了出來,整整兩個時辰才結束。能上公審大會的,都是罪大惡極的,最後都有一句話“罪不可赦”。

“罪行宣讀完畢,你們可認罪。”趙得柱審問道。

能不認罪嗎?這些人在牢裡都吃盡了苦頭,各種刑罰都來了一遍,早就被調教得無比聽話。不求免死,只求速死。

但是乖乖認罪,那不就是太平淡了嗎。這些罪犯願意,劉俊可不願意。

“冤枉啊,大人,我冤枉啊。”第一個喊冤的就是阿里袞,面上委屈極了。

“哦,你有什麼冤屈,詳細說來。”

“大人,我真的是冤枉啊。你說的那些搶抓壯丁、強徵糧食、欺壓百姓,屠殺我漢人百姓,搶奪漢人百姓財產的事情我都幹過,我不否認。但是我是旗人啊,我還是大清的高官,我做這些都是身不由己的,都是大清皇帝叫我做的。我是不得不做啊。”

:()諸天:從清穿造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