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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塊的保護法規方面,根本就不完善。”

“不錯,這是有很大缺陷的,現在按行的法規條例,還是所謂的嫖宿幼女罪,縱觀其他國家,都是沒有這個條規的,這樣做不到同罪不同罰,一些人甚至可以額藉助這個法規達到逃脫懲罰的目的。”

“必須要修改相關的法規!”

……

各大圈子好像都是熱鬧起來,事情越鬧越大,當地警方仍然是沒有表態,媒體也沒有進展。

而且,因為這些都是流浪幼女,根本就沒有家屬,也沒有相關的親戚。

所有人都在痛罵,無數評論員和各界人士,都是在罵。

但無論怎麼罵,當地就像是縮頭烏龜了一般,上層的那些調查組也是展開了行動,但這件事不過才兩日,所以還沒查到一些東西。

也就是這個時候,一直沒動靜的魯迅,突然更新了一條微博。

“魯迅發微博了。”

“說了什麼?”

“我去,是一篇小說!”

“小說?寫的什麼?”

一些人都是立刻點了進去,他們都知道,魯迅寫的東西,不會隨隨便便,比如上篇的《藥》,雖然也是小說,但明眼人都能看懂。

“嘶!看得我心驚肉跳!”

“天啊!”

一些人看完之後,只感覺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轉!媽的,必須轉!”

不過是短短時間,魯迅的這篇長微博,轉發無數!

無數的人都是點開了魯迅的微博,等到看完之後,他們都是倒吸一口冷氣。

魯迅的長微博,什麼都沒說,就是一篇小說,而小說的名字叫做,《狂人日記》。

……

《狂人日記》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得有理。

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門,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張著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根,曉得他們佈置,都已妥當了。

我可不怕,仍舊走我的路。前面一夥小孩子,也在那裡議論我;眼色也同趙貴翁一樣,臉色也鐵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麼仇,他也這樣。忍不住大聲說,“你告訴我!”他們可就跑了。

我明白了。這是他們孃老子教的!”

接連兩段,看得網友有些迷糊,他們有些看不懂,不過還是耐著性子繼續看下去。

“三

想起來,我從頂上直冷到腳跟。

他們會吃人,就未必不會吃我。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我了!”

看到這裡,一些人已經是開始心驚肉跳了,他們隱隱約約知道,這篇小說講的絕對就是這件事!

而且,吃人這個詞,更是讓他們看得後背發涼!

第232章 救救孩子!

“五

至於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對我講書的時候,親口說過可以‘易子而食’;又一回偶然議論起一個不好的人,他便說不但該殺,還當‘食肉寢皮’。

我那時年紀還小,心跳了好半天。前天狼子村佃戶來說吃心肝的事,他也毫不奇怪,不住的點頭。可見心思是同從前一樣狠。既然可以‘易子而食’,便什麼都易得,什麼人都吃得。

我從前單聽他講道理,也糊塗過去;現在曉得他講道理的時候,不但唇邊還抹著人油,而且心裡滿裝著吃人的意思。”

……

“六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

獅子似的兇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著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裡,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