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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價值一百萬美金的超級越野開進車庫,和自己價值三千美金的檸檬黃吉利熊貓停在一起。

差距貌似有點兒大……李維斯安慰地摸了摸熊貓頭:“別自卑,起碼你油耗小。”

回到客廳,宗銘已經坐到了沙發上,正在拆右腿上箍著的金屬支架。李維斯不得不承認他這破褲子選得很好,穿著雖醜,但拆支架倒是十分方便,都不用脫!

宗銘將支架整個卸下來,長長舒了口氣。李維斯看到他小腿靠近膝蓋內側的部位有一個放射形傷疤,應該是槍傷,時間不長,疤痕還是新鮮的,也不知道骨頭裡面打了多少鋼釘,看著都替他覺得疼。

宗銘仰靠在沙發上閉目休憩,李維斯給他倒了杯水,他抬了抬眼皮,修長的手指在沙發扶手上叩了兩下,表示感謝。

柔和的燈光打在他臉上,他的面孔長得並不精緻,起碼比起李維斯這種四分之一混血兒要顯得粗獷得多,屬於典型的西北爺們,眉骨微凸,高挺的鼻樑帶著微微隆起的駝峰,下頜線條剛毅,整個五官有一種微妙的深刻,不像白人那麼咄咄逼人,但自有幾分含蓄的凌厲。

李維斯莫名想起了冰箱上的“朕就是這樣漢子”,這話簡直就像是為宗銘度身定製。

休息了一刻鐘,宗銘恢復了一些精神,頭上的汗也散了,這時李維斯注意到他耳後的紋身不見了,大約那是用傳說中的鴿子血紋的,見水或情緒激動才會顯現。

這人的內心得多悶騷啊!

“恐怕要請你幫我一個忙。”宗銘猶豫了一下,開口道。

李維斯受寵若驚,忙道:“您說。”

“不用對我使用敬語。”宗銘說,“我的車後備箱裡有樣東西,你幫我扛進來。”

李維斯問:“什麼東西。”

宗銘說:“你開啟就看見了。”

李維斯覺得他表情有點奇怪,但沒有多想,拿著車鑰匙去了車庫,開啟後備箱才傻眼了。

這叫什麼東西?這不是人麼?

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男人蜷縮著側躺在後備箱裡,不知道是昏迷了還是睡著了,眼睛緊緊閉著,鴉翅似的睫毛蓋在下眼瞼上,一動不動。

李維斯深深覺得自己這婚結得有點草率,宗銘這種人,光聽名字都知道是個腥風血雨的主兒!

然而現在後悔也晚了,李維斯扎煞著雙手糾結半晌,牙一咬,將後備箱裡的人抱了出來,扛進了客廳。

宗銘見他進來,掏出一把鑰匙丟給他,說:“一事不煩二主,麻煩你幫我直接把他扛三樓去吧。”

李維斯無語凝噎,只好扛著人上了三樓。

開啟橡木門,裡面是一個短短的過道,有點像玄關,盡頭立著一扇屏風。轉過屏風,眼前豁然開朗,整個三層竟然是打通的,沒有牆壁,沒有隔斷,只有幾個方形立柱作為承重。

空闊的空間裡,靠牆打著一排高及天花板的原木書架,靠窗則是寬大的書桌,舒適的搖椅。中間進深二十多米的地方,靠門這頭擺著一組亞麻沙發,沙發後面鋪著一張巨大的羊毛地毯,地毯上散落著各種書籍雜誌、膝上型電腦以及遊戲手柄,竟然還有古老的九連環、音樂盒之類,拆得七七八八,零件都盛在一個方形的紙盤子裡。

房間深處擺著一張四柱大床,沒有掛床帳,亂糟糟堆著被子枕頭,床單皺巴巴的,彷彿上面剛剛有兩隻老虎打過架。

“放沙發上。”宗銘拄著柺杖跟在他身後進了門,說。李維斯依言將人放下,想了想又給他腦後塞了個靠墊。

宗銘放下柺杖,脫下身上髒兮兮的t恤丟在地上,推開一個書架,原來那背後是衣帽間。他跳著腳進去換衣服,李維斯站在那裡不知道該不該離開,猶豫著問:“這人是誰啊?”

衣帽間裡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音,宗銘悶聲說:“王浩。”

“哈?”李維斯驚呆,“他、他不是被什麼刑事偵查局抓走了嗎?怎麼被你帶回來了?”

宗銘從衣帽間裡出來,將書架推回原處,道:“有些事情要問他,在局裡不方便。”

不方便就能帶回家審問嗎?這是什麼神邏輯?李維斯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五好青年,心裡有點哆嗦:“這、這不是非法拘禁嗎?警察也不能把人犯帶回家審問吧?”

“對啊,我好像是違反了相關規定啊。”宗銘淡淡說,坐到了沙發上,“那你還要和我假結婚嗎?”

“……”李維斯張口結舌,貌似假結婚也是違法的……

可要是知道他是刑事偵查局的處長,自己吃瘋了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