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我們並非無端地說魯迅是一個悲觀主義者,甚至是一個絕望主義者(這同時可參見他對許廣平說的“絕望的抗戰”)。胡適呢,他的樂觀一以貫之,即以上述而論,雖處危變之局,但他本身就是歷史暗夜中的希望之爝。在自由主義凋零的深秋卻預言它明年春天“花滿盆”,這就是典型的胡適之式的樂觀主義。
三 “民有、民治、民享”(1)
案:這是胡適1911年3月9日的日記,這一日,是胡適到美國大約半年左右的時間,他讀到了美國前總統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說,而在前一天,他又剛讀過傑斐遜起草的北美十三洲的獨立宣言。連讀兩個經典性的美國政治文字,胡適在日記中寫到:
“昨日讀美國獨立檄文,細細讀之,覺一字一句皆捫之有稜,且處處為民請命,義正詞嚴,真千古之至文。吾國陳、駱何足語此!讀林肯Gettysburg演說,此亦至文也。”
從日記中看,這是胡適第一次從書面上接觸美國政治,雖然讚不絕口,左一個“至文”右一個“至文”,但要說有所領會,恐怕還來不及。“獨立宣言”並非一味聲討性的檄文,也非中國皇權制度下的文人陳琳、駱賓王的###性文字所能比附,為民請命則更非民主政體的語言,它的政治所指乃是為民做主。一個人的思維狀況透過他所使用的語言就可以檢察,因為思維的幅度超不出語言的半徑。初來乍到的胡適還只能用自己的母語和受母語決定的認知來認知西方政治,這就隔了不止一層。但,這畢竟是一個開始。四年後的胡適對美國政治感受殊深,當他的“一葦杭之”同船赴美的朋友趙元任來信和他討論林肯演說中的最後一句如何翻譯時,胡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