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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部分

對撤廢領事裁判權、關稅自主及賠償損失等等有所不利。

五月二號,北洋政府致電代表團,可以簽約。

北洋政府同意簽約的理由如下:如果不籤,那只是做了一個情緒表達,對於民族利益沒有絲毫用處。如果不籤那麼就進不了國聯,以後被欺負還能叫上這麼一大幫人幫自己說話,這個是很嚴重。

而且如果不籤,以後還要賠辛丑條約的錢給德國,德國的賠款也拿不到。

如果簽了:給日本的賠款還要繼續給。

兩者比較起來,該不該簽結論很明顯。

但這些理由,同樣是沒辦法公佈的。

而就在同日,外交委員會事務長,國民外交協會理事,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在《晨報》、《國民公報》撰文:“雖勝尤敗,國將不國矣,願合四萬萬眾誓死圖之。”

於是在五月三號,以林長民為首的北京國民外交協會召開會議,決定阻止政府簽約。國民外交協會協會理事蔡元培將外交失敗轉報學生。

於是整個局面徹底失控。

就在五月四號當天,學生們想要走出校門,但遇到事先得知此時的北洋政府排出的軍警的阻攔。

此時的軍警面對學生,沒有絲毫優勢可言,哪怕是身上佩戴有武器,軍警們也不敢造次。

軍警們甚至戲稱:我們是丘八,你們是丘九,你們比我們大一輩!

輩分在華人中是非常重視,自認矮一輩,可見軍警在學生們面前的弱勢。

在學生們要求走出校園時,甚至有軍警下跪,苦苦哀求學生們不要衝動。

但沒有任何作用。

學生們終於走出校門,他們向英、法、美、意四國使館遞交了“陳情書”,除了美國使館接受了“陳情書”答應考慮,其他三國拒接接受。

別責怪英、法、意三國,對於這種“陳情書”,人家本來就有權不接受,因為處於此時通用的遞交方式是,如果有需要,可以託民國外交部轉交。

作為一國的駐外使館,美國使館那種“直接接受”的方式是不妥當的。

但學生們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英、法、意三國這是在漠視這些未來的“天之驕子”們,於是他們憤然上街,闖入趙家樓縱火焚燒,毒打了章宗祥。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章宗祥被毒打,全身50餘處受傷的時候,旁邊幾十名全副武裝的軍警沒有人敢制止,哪怕是有人向他們求救,他們的答案也是“沒有上峰指令,不敢管……”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在原本的歷史中,日後當日本人大舉侵華的時候,今日眾人口中的漢奸,趙家樓的主人曹汝霖在抗戰期間沒有接受任何偽職,在民族的大是大非面前保持了晚節,而當日帶頭焚燒趙家樓的那些“愛國者”中有一個叫梅思平的,卻成了全國聞名的漢奸,最終被執行槍決。

在五月四號當天,當“火燒趙家樓”之後,為了制止事態擴大化,北洋政府逮捕了32名“積極分子”。

然後這幫“大爺”要如何送走,就成了接下來全社會都關注的事。

先是大總統徐世昌派官員道歉,但“大爺們”不接受。

第二天,步兵統領衙門和警察所又派人道歉,“大爺們”總算同意“出獄”。

但怎麼走出去又成了問題。

於是北洋政府準備了汽車,用來把這幫“大爺”送出“監獄”,同時答應走的時候會燃放鞭炮,好為“大爺們”去晦氣。

但“大爺們”感覺還不夠。

最後是總務處長向“大爺們”作揖懇求:“各位先生已經成名,趕快上車吧!”

於是“大爺們”才選擇走出監獄,享受英雄般的榮耀。

以上的事和蘭芳基本上沒有關係,因為蘭芳駐京大使館在使館區,大爺們進不來,而不知道什麼原因,當面對頭上包著頭巾的“三哥”警察的時候,大爺們也沒有像面對民**警一般的衝動……

還是有點關係的,北洋政府接送“大爺們”的車不夠用,找蘭芳駐民國使館借了兩輛車。

當然不是卡車,而是轎車。

大爺們不可能做卡車的,比他們“矮一輩”的人才會坐那種車。

唐新志的電報交代的很仔細,就像是紀實文學一樣,秦致遠看了哭笑不得,朱莉看的津津有味。

“這些人,啊,真酷!”朱莉想了半天,就找到這麼個形容詞。

“中二病罷了,也是北洋政府給慣得,同樣是全社會給慣得,自作自受。”秦致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