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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經過流沙河),因為當時天氣很熱,車上開著空調,異常的舒服,沒有多久我就睡著了,恍惚間我突然感覺自己屁股後面的口袋有點異樣,連忙爬了起來,一摸口袋,慌了,口袋裡的錢包不見了,那可是給老人家治病的錢啊!我馬上站起來堵住車門,不準其乘客下車,因為我知道賊肯定還在車裡。

在我堵住車門後我打電話報了警,(我當時用手機報的警,接電話的好像是長沙110,她說馬上跟流沙河派出所的聯絡,但是到最後都沒有看到他們出警。)車到了流沙河,一個揹著個很大包的乘客要求下車上廁所,我感覺他不像是賊所以讓他下車了。(後來證明我的判斷是錯誤的,因為他就是同夥,他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試探我。)片刻以後又有一個提著個小袋子的人要求下車上廁所,但是我感覺這個人不是好人,所以我就要求跟他一同去,想不到他卻拒絕了,此時,我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一把搶過他手裡的手提袋子,將裡面的東西倒了出來,(後來我反思這是犯法的,希望讀者不要效仿)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的錢包就在他的手提袋子裡,我將錢包開啟,再次驚住了,因為夾在錢包中間的那2700元錢不見了,天啊,沒有了這錢我朋友母親的病怎麼辦啊!

肯定是被其同夥轉移了,我想!那個小偷見狀,趕緊甩開我想逃,幸虧群眾的力量是巨大的,幾個好心的群眾幫我將他抓住並扭送到了流沙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就是按照程式走了,我和那個小偷被分開在兩個房間錄口供,辦案的警察查了我的身份證後開始問我到這裡來幹什麼,帶了多少錢,是怎麼丟的,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錢等等。

我一一回答了警察,只是沒有說這錢是給我朋友的母親看病的,我之所以沒有這樣說是怕傳到朋友的耳朵裡被他們笑話,一個大男人,連點錢都看不住,被他們知道了總不是什麼好事情。

錄完口供後警察告訴我可以走了,我問我的錢怎麼辦?警察說要在小偷的身上沒有發現那2700塊,得讓他說出錢的下落才能處理。

第二天警察打電話通知我,要我拿在銀行取錢的存摺到流沙河派出所去拿錢,失而復得的喜悅是無法用詞語表達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商店做了一塊錦旗,寫上“ 人民的好公僕,謝流沙河派出所警察,”並準備了兩包芙蓉王的香菸,人家警察幫我辦案也不容易,抽根菸應該不算行賄。

我興高采烈的來到流沙河派出所,接待我的是另外一名警察,這名警察將我取錢的存摺前後左右看了個遍,沒有發現什麼不對的地方又還給了我,還沒有等我將錦旗和香菸拿出來就開門見山的說;“你只能夠拿這2700的一半,也就是1350元。”

我驚問:“為什麼?”這名警察才示意我別激動,坐下來說話。

我坐了下來,警察慢條斯文的說:“你的那2700塊已經被小偷的同夥轉移了,這2700塊是這個小偷的家屬拿過來的,而他家屬並沒有拿現金過來,而是拿的銀行卡過來的。所以派出所的民警(因為是編造的,所以他沒有說我們,而是說派出所的民警)又租了一臺車去婁底取的錢。(婁底距流沙河大約45公里的路程)還在婁底吃了一頓飯,所以就花去了1350塊。”然後抬頭看著我不再說話,但是意思我懂,這1350得從我那裡面扣。

這個警察大約20歲左右,估計也來派出所不久,所以這種事情才會落到他的頭上,他可能也不是那種經常說謊的人,所以他在說這話的時候他拿煙的手有點抖。

其實手抖與不抖,說不說謊,都已經不重要,因為他編的這個理由似乎是太荒唐了一點,哪裡有交贓款不帶現金來的,你以為是上商場購物可以刷卡啊?再說流沙河就有一個農業銀行,他家屬的是什麼銀行卡在W國農業銀行取不到錢非得跑到婁底去取?W國是有點窮,但也不至於窮得連警察都沒有辦案經費了要當事人來出,就算退一萬步來說,這筆錢要我來付,租一臺車去婁底,四五十公里的路300塊足夠,(當時的汽油價格才兩塊多一升)你也沒有必要扣掉我1350,這不是明擺著是想吞我的錢嗎?

派出所的幹警我不知道算不算是官,但是我知道他們身上的制服和頭上的國徽代表著權利,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制服和國徽讓他們有了權利去胡作非為,我當時心裡只有一個概念:警察靠不住,當官的靠不住。我甚至有點後悔把小偷往派出所送,如果我叫幾個人把這個小偷關在黑屋子裡毒打一頓再非法拘禁他三五天,他的同夥早就把那2700塊如數還給了我,說不定還會買條好煙給我,謝謝我沒有將他送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