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縣(今江蘇漣水西)人。東漢時期大臣,廣漢太守陳亹之子。
陳球出身世宦之家,少時博覽儒學,熟悉法令,先被舉為孝廉,歷任郎中、尚書符節郎、繁陽縣令等職,為政有能名。後受太尉楊秉舉薦,任零陵太守,平李研、朱蓋叛亂。此後接連任魏郡太守、將作大匠、南陽太守、廷尉等職,
於熹平元年(172年)聯合太尉李鹹據理力爭,使竇太后得以與漢桓帝合葬。也正是因為此事,陳球惡了宦官一系,再加上他本身中正,乃是士人領袖之一,所以因為此事更是被曹節王甫等大宦官不喜。
熹平六年(177年),陳球輾轉多年方才升任司空。
可此刻卻因為這一場地震,而被策免,丟了自己花了多年方才坐上的位置。
朝中士人本還想靠著地震做些文章,但在陳球的要求之下只得作罷。
至此,所有人都以為朝中之事算是蓋棺定論,此戰之罪幾乎要被臧旻承擔,天象過失則由陳球承擔。
可誰曾想到,不過就在數月之後,靈帝為了避免去年的災害繼續於是便改年號為光和,而在光和一年尚書檯之內又出現了真正震驚世人的災異。
東漢時期尚書檯的權力可謂是在漢朝冠絕一時。
他起因來源於光武帝劉秀,劉秀鑑於西漢末年大權旁落於貴戚大臣,所以竭力把權力集中於君主,凡機密之事全部交給尚書,以此制約三公。因而加重了尚書的職權。因尚書的官署在宮禁內而稱為臺閣,故有尚書檯之稱。
東漢尚書檯之內有尚書令一人,秩千石。若以公為之,則增秩二千石,儀禮亦加。
尚書僕射一人,秩六百石。職署尚書事,尚書令不在,則代行處理公務。
尚書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掌錄文書期會,佐令、僕治事。六曹尚書,秩各六百石。
三公曹,掌管年終對州郡官吏的考績;吏部曹,掌管選舉和祭祀;民曹,掌管一切有關修建和鹽池苑囿的管理;客曹,掌管護駕邊疆少數民族朝賀事務;二千石曹,掌管司法訴訟事務;中都官曹,掌管水、火、盜賊等治安工作。
尚書侍郎 36 人,秩四百石,每曹 6 人,職掌文書起草。
尚書令史 18 人,秩二百石,每曹 3 人,主書。
尚書檯內重人,雖然俸祿不高,但卻權力極大,既出詔令,又出政令;朝臣選舉,由尚書檯主管;還擁有糾察、舉劾、典案百官之權;參預國家重大政事的謀議、決策,對朝政有著重大影響。
這樣位卑權重,尚書檯內大多重要職位皆由皇帝親任幹練之士充任,便於控制,發揮效率高。
東漢和帝以後,多幼君弱主,實權常被外戚、宦官所掌握。儘管三公要聽命於尚書,但尚書又往往被實權更大的外戚、宦官所左右。
所以尚書檯的存在可以說算是導致漢末亂象的最大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