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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部分

王解放確認良莊派出所刑警隊的同志正在攝像,趁熱打鐵地問:“她被人殺害,死那麼慘,一日夫妻百日恩,別說你們共同生活那麼長時間,就算一個不相干的普通人也會報警,你為什麼不報警?”

“我……我……我不敢。”

“為什麼不敢?”

已經交代過一次,鄒偉已心如死灰,老老實實說:“我……我殺過人,我也是殺人犯,害怕,不敢報案。”

“殺過誰?”

“夏慶民。”

“為什麼殺夏慶民?”

“我不是故意的,跟他一起出來彈棉花,從早彈到晚,累死累活,好不容易賺點錢,他拿去跟村裡人賭,晚上還去縣裡找女人。剛開始我忍了,畢竟是他帶出來的,後來他越來越過分。”

符合程文明在東山調查到的情況,果然事出有因,但這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

王解放緊盯著他雙眼,追問道:“再後來呢?”

“有一天晚上,他喝多了,醉醺醺從鎮上回來管我要錢。我沒給,因為那是路費,是吃飯的錢,他不依不饒,罵我,打我,我一推,他摔了個跟頭,頭磕在門檻上,門檻是石頭的……”

這個也對上了,程文明去年和新庵公安局的同志去過東山,檢驗過骸骨,發現只有顱骨有破裂,其它骨骼完好。

鄒偉老老實實,有問有答。

如果沒撒謊,真相就這麼簡單,他運氣不好拜了一個好吃懶做的師傅,一起出來彈棉花不僅存不下錢還天天受氣,然後在一次衝突中失手推到夏慶民,夏慶民當成摔死。

兩個人一起出來的,一個人回去夏家人肯定問,一個人逃之夭夭去其它地方當地人同樣會起疑心。

他嚇壞了,既不敢回老家也不敢就這麼一走了之。

於是趁天黑用房東家的鐵鍬找到一個偏僻的地方挖坑把屍體埋了,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