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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律師道。

沈澤之拿起遺囑又看了一遍。章權一共擁有章氏百分之九十的股份,他的遺囑裡表示,長子章之梁繼承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次子章之棟繼承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妻子呂雲欣百分之五。但是她沒有公司的管理權,只能拿分紅。也就是說,章之梁是公司的繼承人。

律師解釋:“二少志不在此,他喜歡文學,古玩之類的東西。對經營公司一點兒興趣都沒有。大少從小就是按照繼承人培養的,大學學的管理,畢業後就在公司工作。去年章權先生身體實在不行了,大少就開始獨立管理公司了。而且從去年的業績來看,大少的確有管理公司的能力。”說到這裡他又嘆口氣:“天妒英才,可惜啊!”

沈澤之問道:“章權先生得的是什麼病?”

宋律師道:“胃癌。他前幾年檢查身體時發現的,那個時候並不嚴重,是個良性的腫瘤,切除就沒事了。可是去年突然復發了,這一次據說是惡性的。雖然已經請了最好的醫療團隊,可是情況依舊不樂觀。這也是章先生要立遺囑的原因。”

沈澤之拿了遺囑的影印件離開了,回去的路上紀子越一直在沉默著想問題。沈澤之邊開車邊問他:“你想到了什麼?”

紀子越回神:“在想這個案子。從現場來看,似乎是很清楚。章之棟用水果刀捅死了哥哥章之梁。可是要仔細想想,其實很多地方都想不通。”

沈澤之:“比如呢?”

紀子越道:“第一,章之梁平時是不回家住,而且那天晚上管家睡覺的時候章之梁都沒有回別墅,按照管家休息的時候推算,他回家的時候至少是零點以後了吧。章之梁為什麼零點之後突然回家,他是因為什麼事還是因為什麼人回的家?第二,章之梁為什麼去章之棟的房間,而且管家發現章之梁和章之棟的時候,兩個人都穿著平時的衣服,還沒有換睡衣。按照章之梁回家的時候推算,除非章之棟是專門在等他的,否則他為什麼那麼晚還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