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舉報人出場
這時,聽證官道:“既然你說那人是通下水道的; 可以請出來作證嗎?”
程想想道:“我臨時找的; 通完下水道就走了; 現在找不到人了。”
其實通下水道的人就在身後坐著,可是她不能說。否則,廣平這座靠山就不好用了。
聽證官又道:“那把殭屍小江請出來作證。”
其實程想想也知道; 通下水道這個理由不太靠譜,可是沒辦法; 唯一能作證的只有小江,而小江所知道的就是那晚; 他們確實在通下水的事。
“聽證官大人,既然你們要請小江作證,為什麼不把那位舉報的證人也請出來?用保護當藉口,卻隨便汙衊人,這是對我的不公平。而且你們應該也知道; 我只是普通的凡人,沒有什麼危險性,就算想報復; 我拿什麼報復?”
“證人申請了保護; 我們就得給予該證人受保護的權利。”
這時一直沉默的廣平悠悠地開口了:“我覺得原告說得有道理。給證人保護的權利; 通常都是下級官員舉報上級官員違規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可是被告級別低; 資歷淺; 對證人不會構成威脅。本著公平的原則; 本判認為可以同意原告的請求。”
說到這裡; 廣平淡淡一笑:“當然了,這只是本判的一點意見。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諸位手上,畢竟本判只是旁聽。”
可惜,他這個旁聽可不是一般的旁聽。雖然他自稱是走錯了路才到了這裡,但人家那麼大一個官,怎麼可能會隨便的走錯?
能在地府司官場上混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很快就想通了箇中原因:這位大領導肯定是來抽查他們部門的。否則,怎麼會那麼有時間,當什麼旁聽?因此,那看似隨口而出的一句話,卻要讓三位問訊的官員揣測再三。
思考來思考去,最終決定不要想太多,就按領導的話去做。
遂道:“總判大人說得有理,是卑職考慮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請求。”
說完扯著嗓子喊門外的陰差去將證人傳來,卻又聽那位總判大人道:“這路途遙遠的,一來一回得花不少時間。不如就用術法,把兩位證人的投影傳來也是一樣的。當然了,這也只是本判的一點建議,主要還是以你們的決定為主。”
為什麼要用投影?單單只是節省時間?程想想心中偷笑了一聲:這個十殿下果然是賊得很啊。肯定是知道小江他們見過他,怕被識穿了身份,所以只用投影。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還要真實,出現在聽證室的小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時的一模一樣。
甚至連殭屍先生臉上震驚的表情都無比清晰:“想想,怎麼回事?你怎麼回來了?哦不對,我感覺到了法術,你回的只是個影子。”
此時,殭屍先生面前的鏡頭一轉,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三位問訊官員的影象。
女聽證官開口道:“殭屍小江,我們這裡是地府司後勤職工監查部的聽證判案現場。現有一事需要你提供證明,請務必實話實說。如若作偽證,將受到冥界律法的嚴懲。你聽明白了嗎?”
殭屍先生奇怪地道:“明白是明白。但是想想為什麼會在判案現場?她犯了什麼法?”
女聽證官道:“程想想涉嫌違反紅娘條例第21條。殭屍小江,本月16號晚上,你在哪裡?”
殭屍先生不知道第21條具體是什麼,乍一聽那麼問,便衝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聽證官又問:“當晚可出去過?整晚時間,你在婚介所一樓還是二樓,在做什麼”
殭屍先生撓了撓頭:“出去過,我去買炸雞。買完就回來了,然後吃炸雞,看電視,看累了就睡覺。在一樓還是二樓?當然是一樓了,二樓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養的殭屍,當然不會隨便進女生睡覺的地方。”
這點倒是和程想想說的一樣,可這隻殭屍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也許會包庇她呢?雖然這種事,只會罰自己的職員,對於非職員,不會過多怪罪。但維護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聽證官又繼續問:“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沒有其他人來過婚介所?”
殭屍先生想了想,道:“哦對了,有個來通下水道的,叫……”
廣平搶先打斷道:“證人的話很清楚了。當晚確實有通下水道的來過,這就證明了被告沒有說謊。”
殭屍先生本就不善言談,被打斷了話,自然就傻愣著。只是覺得那個打斷他話的聲音有點耳熟。可惜全息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