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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下了雲暖。

雲佰城在英國待了九年,在新政府成立三年後,也就是民國三年回的國。

他回國之後就一直留在了北平任職。

袁蘭繡的孃家袁家是新政府的新貴,其大伯袁立勇是新政府外交部的政務參事,雲佰城和袁蘭繡回國之後,袁大伯便給雲佰城在新政府教育廳謀了一職,之後也是在袁家大伯的關照下,一直步步高昇,現如今已經是副處長的位置。

因此雲佰城和袁蘭繡兩人夫妻感情一直甚好。

就是延城老家的那個陳氏,在雲家的家譜上,雖仍是雲佰城的妻子,但應著袁家的要求,雲佰城卻是在新政府這邊瞞著父母辦了個離婚書的。

當初雲佰城和袁家其實是想讓陳氏籤降為二房的結婚書的,不過陳氏卻固執得很,寧願簽了離婚書也不肯籤降為二房的結婚書,這事雲佰城對陳氏心中就很有些不滿。

他覺得,袁蘭繡賢惠,肯容下她,不過是讓她籤個給袁家看的二房婚書,在老家,她也仍是正妻,但她竟是不肯,硬是激他威脅他簽了離婚書,實在令人生惱。

不過好在陳氏還算懂事,沒鬧出來,人也仍住在了延城雲家,延城的父母家人對此也皆是不知情,這日子也就這麼繼續過下去了。

此時雲佰城聽了袁氏的話,腦中就閃過過年時見到的女兒阿暖的樣貌,心裡頭立即意會到了妻子的意思。

女兒長得那般容貌,留在鄉下的確是太可惜了。

他道:“這,好事是好事,可是那孩子有些不懂事,讓她住到家中來,怕是要委屈你,讓你費心了。”

袁氏笑著搖頭道:“老爺,夫妻是一體的,只要你好,我受些委屈怕什麼。”

六月,延城,雲家祖宅。

阿暖伸著小手輕輕敲著放在桌上的信,看著那信上端正有力的字。。。。。。字還寫得挺好看,就是人不咋地,阿暖撇了撇嘴心裡腹誹道。

阿暖的手生得很好看,嬌嬌軟軟細細嫩嫩的,瞅著比她腕上那個水汪汪的玉鐲子還要晶瑩剔透些。

陳氏坐在一旁帶著些笑意看著女兒,目光溫柔中還帶了些寵溺。

這封信是京城北平那邊剛送過來的,雲佰城寫給自己父親雲老太爺的信。

信中說阿暖也大了,想接她去京中讀書,也好見見世面,現在是新政府時代了,想要嫁得門當戶對家世好學問好有前程的年輕人,不讀點書,沒有見識是不行的,總不能就留在延城讓她嫁個舊式遺紳。

雲老太爺雖古板些,但卻並非毫無見識,否則當年也不會送了長子去北平讀書以及讓他去留洋了。

不過雲老太爺一直對陳氏這個大兒媳有所愧疚,對陳氏母女向來優容,因此並不就此下什麼決定,而是傳了兩人去上房,把這信就直接給了陳氏,讓陳氏自己選擇。

依雲老太爺和雲老太太的意思,其實覺得大兒媳總住在老家侍奉他們兩老也不是辦法,長子回國,就應該將兒媳和孫女也接去北平一起生活才是。

至於袁氏那邊,既入了門,就該依著規矩行事,該怎樣就得怎樣。

阿暖看完了信,也前前後後將要考慮的事情捋了一遍,就轉頭看向母親,問道:“孃親,我們要去北平嗎?”

我們,而不是我。

陳氏笑問道:“阿暖想去北平讀書嗎?”

阿暖想,她當然想了。

她是土生土長的這雲家小姐沒錯,但她其實不僅僅是雲暖,她生下來還帶著些別的記憶。

記憶裡她是個走兩步都暈倒,父母都有些嫌棄,一年大半時間都住在醫院,把藥當糖丸吃,把醫生護士當家人的病秧子,然後十八歲就死在了手術臺上。

所以她投胎成了現在的雲暖,生下來就健健康康,有把她放手心裡疼的母親,雖然古板些,但還是很疼愛她的祖父祖母,她覺得這簡直是老天爺對她上輩子有所虧欠的補償了。

所以她很珍惜身邊疼愛她的人,至於那個便宜父親,她一點兒也不在意。

不過鄉下小城鎮的生活雖好,但這民國雖然不是她記憶中歷史書上的那個民國,可是就這些年她瞭解的情況,世道可也是一直不怎麼安穩的,將來怕是會更亂。

所以她當然要去北平,不然一直困在鄉下,將來有什麼異動,她有什麼本事護得了自己,護得了疼愛自己的母親?

不過她想去北平,是希望母親跟她一起去,另置了房子居住,和那北平的“那一家子”無甚牽連才好。

阿暖摟了母親陳氏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