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沒一會兒是站不起來了。
在肯衝進酒館時,士兵們正手拿武器,包圍著那個正在喝酒的怪人,老闆則站在一邊,嚇的腳抖個不停。
肯馬上明白了大概發生了什麼事:老闆見那幾個醉鬼沒有足夠的錢來賠他的損失,於是就向那個領隊誣告這個怪人也是一個破壞者,當領隊要這個外鄉人跟他們走時,這個傢伙就把他扔出了酒館。
肯走向前,站在這個怪人的前面,士兵們則在肯的身後形成一個半圓,用他們的武器指向在他們長官面前的危險人物。肯開始仔細的打量面前這個人。
這個人穿著一身看起來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許這件魔法袍曾經是另外一種顏色,但肯無法分辨它曾經是白還是灰。他還在喝酒,因為酒館裡暗淡的光線以及他從沒抬起頭,肯看不清楚他的臉。從這個人裸露的小臂來看,他是一個很強壯的傢伙,他的手和鐵匠的手一樣結實。
肯對面前的人大聲的宣佈“閣下攻擊了本城計程車兵,犯下妨礙公務罪。我將代表羅爾城來……。”
面前的人抬起頭,他看起來像是一個落魄旅人。但肯卻把“逮捕你”三個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認出了童年好友,他撲上去,一把抱住了幾乎比自己還粗壯的見習魔法師。
這幾天是“羅爾城城郊雜貨鋪”的老闆龐克·卡利最為快樂的日子。在五年前,老龐克的大兒子金在從魔法學院回家的第一個晚上就離家出走了,還留下一封信,宣稱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當一名魔法師,這件事讓老龐克耿耿於懷,自覺在鄰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兒子約翰從技能學院回來,學到了一手不錯的打鐵技巧,然後就在村裡開了一家鐵匠鋪(金如果成了鐵匠,約翰就會繼承父親的雜貨鋪),這讓龐克的臉上也有了光彩(鄉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羅爾城衛戎部隊指揮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驕傲,肯·麥得的陪同下,金回來了。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聞。金看起來相當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龐克非常的高興,他認為既然金在外面認識到現實的殘酷,一定會迷途知返,繼承他的雜貨鋪,這樣,老龐克的人生目標就達到了一半,再過幾年,讓自己的孩子們成家,生孫子,老龐克的一生就沒有什麼遺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裡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館裡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後被肯強行拉到他原來不打算回來的家。
金已經不是那個剛剛告別的自己的老師,帶著年輕人的自信和對未來的希望的剛出師的見習魔法師了。一個月前,由於他鹵莽的行為,他挑起了一場戰爭(這一點不是是他的錯,無論有沒有金的存在,聯盟和帝國一定會打一場),把一個原來可以逃過戰火的村子變成了一個戰場,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個無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長一家一起死在那個山坡上,這樣,他就可以不用像現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來完全是運氣,他的老師,大魔導師修·克臨別時送給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體情況金不記得了,因為在那時金的意識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關頭髮揮了作用,用一個防禦魔法包圍了他,讓他沒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衝擊波影響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確實強大),他看到了讓他刻骨銘心的一幕,那個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團血霧。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過來,兩軍都已經撤退了,他看這這片戰場,在剎那明白了神諭──整個村子都變成了紅色,由鮮血染成的紅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麼的自責,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兩軍的戰鬥,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長一家就不會死,這些戰死者也會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錯。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戰場的,又是怎樣回到羅爾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幾天盲目的亂走,晚上則睡不著,一閉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變成血霧的那一幕。
說句老實話,這個打擊幾乎完全摧毀了金的信心。在他剛從石之塔出來時,他對自己充滿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飛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鄉鄰的驚歎的目光中降落,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經成了一個了不起的魔法師了。可是在經歷了這個打擊後,他懷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懷疑自己選擇魔法師這個職業是不是正確。
就是在這種後悔、自責、痛苦的狀態下,金回到了羅爾城。他心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