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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為:他之前的一切付出,菲拉雪均絕對會領情。他“忍辱負重”的“英雄氣概”,肯定能夠打動和征服“女神”的芳心。這只是時間問題,遲早的事,成功即在不久的將來。

於是,懷著“必勝”的信心,憑著“越挫越勇、堅韌不發”的毅力,他一如既往、奴顏媚骨、忍氣吞聲地,繼續追求著“心中的女神”。他將“大陸賤男”的精神實質,充分領悟,且將之發揮到無上極致。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而巫罕喬的父親巫罕頓,則出生貧民,白手起家。他能爬上蘭斯帝國財政大臣的高位,一來,靠自己的精明能幹、真才實學;二來,靠對帝國的忠心耿耿,和替皇家的精打細算。這三呢?同帝國皇帝奇爾明,“慧眼識英雄”的伯樂精神,可是息息相關分不開的哦!

故此,在大陸貴族普遍不學無術,為官營私舞弊的大環境下,巫罕頓尚算是個罕見的,相對規矩本分的貴族。他恪盡職守、要臉要皮、注重名聲、潔身自好。這也是他得到奇爾明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巫罕頓的獨子巫罕喬,卻偏偏很不爭氣。他揹著父親大言不慚、無法無天地,去了趟菲拉府想強行提親,或者說“逼婚”。

結果,其子的“結親要求”被菲拉雪嚴詞拒絕還不算,更是遭到菲拉雪暴打後,他們被趕出府門。甚至,他們還享受到菲拉雪“賜予”的“極品待遇”他們在青天白日、大庭廣眾之下,被菲拉雪沿途“追殺”了好長時間。

於是,此事使巫罕家族,也深深蒙受了莫大的恥辱。

家族掌舵人巫罕頓,因為家族生意上的顧忌,以及自己兒子理虧的原因,也只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自咽苦水。

巫罕頓認為:丟人事小,生意事大。畢竟,因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佔巫罕家總體生意九成以上的工藝品銷路,完全被菲拉家“暗中”,一網打盡式獨家壟斷。

菲拉家可是巫罕家的“財神爺”,“超級上帝”級的大客戶。兒子不講理囂張跋扈,在外丟人現眼,巫罕頓覺得他作為老子,可不能再繼續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和縱子行兇了,這會影響到家族的營生大計。

正是因為巫罕頓的“深明大義”,以及巫罕喬的“賤男精神”,這個家小業小、無依無靠的小貴族菲拉家族,才能生存至今、僥倖不倒。否則,菲拉家早就於一年前家破人亡、不復存在、灰飛煙滅了。

話說,一年前巫罕喬提親之事,被當時大量好事者,大肆地宣揚和炒作。

隨之,此事在亞特城轟動一時,以致其成為帝都內,當時超級爆炸性地頭條新聞。由此,巫罕喬“名氣飆升,蜚聲亞特城”。

尤其,在年輕一代的貴族圈內,他絕對是年輕貴族們,茶餘飯後的“時尚”談資。總之,自巫罕喬向菲拉雪提親以後,背後“誇讚”他,和要以他作為“楷模”的貴族俊彥,在亞特城可謂“不計其數”。

可今日,巫罕喬又揹著父親,“冒天下之大不韙”,他精心準備後,再次帶著一幫狗腿子,來到菲拉府想要二次提親。

於是,這件事在亞特城,再次引起海嘯地震般的轟動。在街頭巷尾、市井之間、娛樂場所,乃至各個貴族的府邸中,各種身份的好事者,開始對此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但這次,事情戲劇化地發生了轉折。菲拉家居然破天荒地,答應了巫罕喬的提親。並且,雙方達成共識,十天後巫罕喬與菲拉雪,正式舉行大婚儀式。

無巧不成書的是,龍雲今天適逢“非熱症日”,他上街裝傻充愣閒逛間,竟偶然獲知此事。不由得,龍雲回憶起一年前,關於巫罕喬提親的傳聞,以及那日在街頭遭遇巫罕喬和菲拉雪場景。根據這些情況,龍雲暗自判斷:“我靠!菲拉雪根本不喜歡巫罕喬,甚至可說十分排斥和討厭此人。那她怎會莫名其妙,答應巫罕喬這混蛋的提親呢?難道其中另有隱情不成?難道是巫罕喬持強凌弱,威婚成功了?難道……?”

“不行,菲拉雪有恩於老子。而且,對老子而言,她更是一個很特別的朋友。如果有人膽敢強破迫她做,任何她不喜歡的事,那老子可不答應。媽個巴子!看來今夜,老子必須走躺菲拉府了,老子要去探個究竟……”

由此,才引發出一段腥風血雨……

第二百零六章 潛入閨房

今日整個白天,雖然龍雲在街上裝瘋、人前賣傻,但為菲拉雪之事,他心中一直惴惴不安。度日如年中,他終於熬過了這個白天。

光陰荏苒,一晃而逝。夜色的暗黑,又一次默默地籠罩住,喧囂繁華、流光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