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陸雨一直不停地找情人換情人,可是所有人都抱著一種理解的態度給予預設甚至鼓勵,這是最讓陳玉覺得不舒服不平衡的——憑什麼都是結了婚的人,她陸雨找情人就是天經地義,而自己要是有點兒豔遇什麼的便成了滔天大罪,要藏著掖著的。而且人們與陸雨交往的態度,是常常把她當成未婚少女看待的;可是跟自己講話,卻永遠提著她的那對雙胞胎兒子來提醒她的婚姻,好像結婚是一種罪過,而孩子則是罪證。陳玉在朋友圈子裡,一直是作為幸福女人的楷模活著的。彷彿做一個標準妻子是她不容推卸的責任。她總是隨時準備著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亮給世人——丈夫是一位不大不小的官員,前途遠大;雙胞胎兒子剛剛升上初中,成績優良;自己秀外慧中,把家務打理得井井有條之餘,偶爾興起便做一次單身旅遊,失蹤上那麼七天,回來後在部落格裡貼滿自己拍攝的各地風景照片,再寫個千字投到雜誌社去換點稿費。錢多錢少是其次,可是證明了她並不是專門伸手向丈夫要錢,自己可也是有收入的啊,而且這收入的來源還很清高,幾乎可稱為名利雙收。---------------婚禮與葬禮(3)---------------也正因此,陳玉從不喜歡和丈夫的那些官場朋友交往,而更願意混跡於京城文化圈,以顯得自己與眾不同。官場交際中,她是薄有文名的自由撰稿人,而媒體圈子裡,她又是衣食優裕的官太太。總之任何一個群體中,她都能及時地發現自己超於其他人的優越感。就拿這幾個好朋友來說吧,可意雖然文采最好,並且已經著書立說,可是到底只是高階打工,而且她並不是真正的北京人,只能算“北漂兒”。她的孃家在大連,老公卻在西安,是大學副教授,賺得沒她多,可是脾氣比她大,兩口子實行週末夫妻,多少難言之隱不足為外人道。陸雨不消說了,婚姻只在口頭上成立,沒鬼才怪。至於咪兒,不成氣候的三流小明星,年紀老大不小,前途一片迷茫,就更不是對手了。可是現在,咪兒忽然鹹魚翻身,嫁入豪門,報紙上電視上連篇累牘地報道著她的婚訊,簡直一夜成名,不論身份地位都要比自己更佔優勢了,更不消說她還比自己年輕著整整一輪。陳玉心裡很不是味兒,拿起一件婚紗酸溜溜地說:“人家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叫我說啊,有錢,連月老兒都得來拉車。你認識李佳也就一星期吧?這就穿上婚紗了。我結婚那會兒,從相親到約會,從確定戀愛關係到談婚論嫁,足足耗費了兩年多。一星期?我還沒看清他長什麼樣兒呢。”咪兒詫異:“那怎麼可能?你今年三十六,戀愛的時候就算退回去二十年吧,也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了,哪還有那麼保守?”明知說穿陳玉年齡是犯忌的,說完了又故意地壞笑著補充,“不過話說回來,那時候我還小,不清楚具體情況。”陸雨猜測:“是不是他老戴著墨鏡?還穿一件長風衣,就跟鐘樓怪人似的?要不就是你們老在半夜約會。”可意笑:“是他倆老隔著天塹對山歌兒呢,距離太遠,聞其聲而看不清其人。”陳玉說:“都不是。我是近視眼,那會兒還沒做過矯正手術,又不肯戴眼鏡,跟他相親,光看見個大概齊,睜眼閉眼都看不清,就別說模樣兒了。”大家都笑了。可意拿起一張請帖隨手卷個紙筒伸給咪兒:“採訪你一下:嫁給有錢人的感覺怎麼樣?”咪兒想了想,半真半假地說:“我從影這麼多年,一直不紅,對自己越來越沒信心,找不到自己的價值;李佳肯以千萬身家來迎娶我,一下子就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籌碼,還是挺值錢的。”咪兒十六歲出道至今,從影近十年了,按理說長得也不錯,演技也未必比誰差了,可就是運氣輸著一截兒,老是演些二三線的小配角,做著三四流的小明星,眼看年輕演員雨後蘑菇一樣一撥撥地冒出來,真是急得覺也睡不實。有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許是為了一鳴驚人搏出位吧,居然擺出一副歷盡滄桑的腔調來突發豪言說:“在影視圈打滾了這麼多年,我真是特別想過普通人的生活。我們做藝人的,表面看著風光,可是因為工作時間地點不穩定,根本沒有機會發展一段長久的關係,所以也就幾乎沒有可能享受一場完整的戀愛。所以我倒更認同以前的‘盲婚’,或者是超前的‘閃婚’——如果有人肯捧著一束玫瑰花站到我面前向我求婚,只要他敢娶,我就立刻敢嫁。”她以為只是說說而已,炒點噱頭。卻沒想到報紙上市婚禮與葬禮(4)---------------於是,三天後他們再次召開記者招待會,正式宣佈咪兒息影與嫁入李門的訊息,婚禮定在三天後。從見面到結婚不到一星期——名符其實的“閃婚”!在陸雨的帶頭下,陳玉和可意也都穿上了婚紗,四個人嘻嘻哈哈地走來走去,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