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回來之後,李賢只跟縣令莊文見了三次面,每次都沒有太深的交往。
按理說,視李賢如仇寇的莊文早應該發難了,可奇怪的是,整整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莊文好像銷聲匿跡一般,任憑李賢與馬縣丞勾連來往,一點動作都沒有。
這時候,就算是傻子也看出來了,要麼是莊文認慫了,要麼,他就是在準備狠招,想一舉解決李賢。
依照眾人對莊文的瞭解,這廝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那種,絕不會認慫。
胡庸多次摩拳擦掌,表示願意夜入莊府,手刃此賊,卻被李賢拒絕了。
世人都知道李賢與莊文的矛盾,如果莊文這時候死在縣城當中,所有人都會把矛頭指向李賢。
即便沒有直接證據,可也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
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縣令罷了,不值得李賢賭上自己的名聲。
莊文要出招,那就等他出招便是了,李賢有信心見招拆招!
成功從二龍山帶回了馬雍,馬縣丞與李賢之間的關係日漸緊密,而在李賢的撮合下,馬縣丞最終還是預設了於紅櫻這個兒媳。
馬雍大喜過望,每日必定到李賢府中請安,便是於紅櫻這個女匪都對李賢多出了幾分好臉色。
這時候,李賢麾下人馬已經有三千人,要是再增加人手,肯定會惹來非議,所以說,於海麾下的五百名部眾說什麼也不能吸收入伍了。
不過,就這麼養著他們,讓一幫成年壯丁吃白飯?
天底下自然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情,李賢思慮一番之後,決定成立一個商隊,讓馬雍帶著人馬走南闖北,賺取銀錢。
二龍山的賊寇沒有一個是安分的主兒,若要讓他們安安穩穩的耕地種田,只怕比殺了他們還難。
李賢把這個主意說出來之後,於海跟馬雍都頗為贊同,於紅櫻雖然覺得變成一個滿身銅臭的商賈很不舒服,可胳膊擰不過大腿,她不再堅持了。
自打馬縣丞認可了這麼親事之後,於紅櫻事事都順著馬雍的意思,不再有絲毫違背。
都說女人是奇怪的動物,一旦她認可了某個男人,她便會為那男人去做任何事。
於紅櫻就是這樣,之前的她,大大咧咧的,做事從來不瞻前顧後,可來到夷安之後,她意識到,如果自己還是從前的自己,只怕馬家是不會收她入門的。
正是出於這麼的顧慮,於紅櫻才收斂了自己的稜角,努力去做一個馬家喜歡的女人。
做什麼生意?
李賢把自己鼓搗出來的魚乾、肉罐以及美酒全部交給馬雍,讓他運往各地。
之前,糜氏商隊雖然每一次都會帶走數量不菲的貨物,可比起介亭鄉民製作的魚乾,只能算是一小部分。
這一次,李賢打算自己填補空檔,不讓貨物滯銷。
只有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他們才會記住施恩者。
北海國內的鹽貨經營權已經交給了糜氏,李賢自然不好跟他們搶,但如果只是賣些魚乾、肉罐、美酒,這倒是無傷大雅。
糜氏把攤子鋪的太大了,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李賢又是他們的大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