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鬼,而是一隻道家高手所養的靈鬼,這對自己的研究真是意義重大呀!連最後一絲恐懼也無影無蹤後,取而代之的就是好奇之心,所以他問了這隻叫李寵的鬼一連串的問題,對此李寵一一作了答覆,大致情況如下: 李寵生前是茅山派第三十二代弟子絕塵俗家時所生之子,死時六歲,隨後被其父招回魂魄存於靈鬼像內,時至今日已一百五十多年,一百年前與其父失散,因缺少法力供養蜇伏靈鬼像內,在即將油盡燈枯之際被公子白所救,為了感謝公子白的相救脫困及願意幫助其尋父之恩,按靈界的規矩,在未尋到其父前由公子白供養。公子白鬚每日子時用自己的中指血一滴供養李寵,而李寵則須用自己的靈力幫助公子白完成某些非人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且公子白在招喚李寵時誤打誤撞吸收了一些李寵的陰靈之氣,進而毫不費力的擁有了休道之人要苦修十幾年才能練成的通靈慧眼,也就是常說的陰陽眼,只要公子白意念所動,就可以達到活見鬼的目的了。這下公子白可爽呆了。另外,公子白擔心養鬼折壽,但李寵的回答讓他放下了心,因為李寵的父親在施法時確實付出自己十年陽壽的代價,但之後李寵只能是從供養之人的血液或其他途徑獲得法力能源,不會再折其他人的陽壽了。在所有疑問得到開解之後,公子白簡直難以相信自己在一夜之間成了養鬼仔,那感覺又讓他一夜未睡。 第二天一早,公子白迫不及待地把靈鬼像掛在脖子上,說也奇怪,經過昨晚的突發奇想和誤打誤撞,原本陰寒的雕像這次居然不冷不熱剛好和他的體溫相同,同時一個聲音在他身邊響起:“老大,早啊!”“小李,咱們上班了。”公子白隨口答道。“老大”和“小李”的稱呼是昨晚公子白和李寵定好的,因為依靈界規矩李寵應該叫公子白“主人”,可實際上公子白並不能完全算是他的主人,而且還比李寵小至少一百二十歲,所以公子白就變通了一下,讓李寵叫他“老大”,他叫李寵為“小李”。畢竟時代不同了,“老大”的稱呼更時髦,而且收個鬼小弟實在是有夠拉風。 3…1第二章 離婚 第一節 離婚(一);
在收了李寵作小弟,公子白高興了好一陣子,並且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一邊幫助李寵恢復法力,一邊跟李寵學習一些簡單的法術,而且在公子白的強烈建議下,李寵改變了現身時那穿肚兜的過時造型,改穿以穿著現代童裝的形象出現,為此公子白買了好幾件名牌童裝燒給李寵。但是在高興之餘,現實問題產生了,兩個多月沒幹活老本花得差不多,現在房子要交租,手機要繳費,一切都得用錢來消費,而公子白真的缺錢了。於是公子白問李寵能否施個“五鬼搬運”什麼的,搞點錢。李寵的回答是:“老大,你當我是財神爺,我只是鬼而已,要錢自己賺才行!”公子白為之氣結。 無奈之下,公子白只有再次作回本行…………律師。在苦熬了半個月之後,終於朋友打電話介紹了一個據說是百萬富婆的客戶給他。公子白在辦公室接待了她。來人自稱蘇蘭,是市內某公司董事長蘇定康的獨女,不算其父名下的資產,身家也有六七百萬,現年三十二歲,與丈夫結婚九年,現在丈夫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至法院離婚,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結婚八年以上房產等貴重財物都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予以分割,如果判決離婚的話,至少有近三百萬的資產將被其丈夫分走,因此蘇蘭想請律師代理訴訟,同時也是最主要的儘量減少自己的損失。 聽說蘇蘭的大概介紹,公子白心中不以為然,一個普通的離婚案件,就是涉及的財產數額較大,單律師代理費就能收個五萬八萬的,算是個大活兒,但離婚案件一向是律師比較頭疼的業務,俗語有云:“清官難斷家務事。代理離婚案件在事實及相關證據方面很難澄清,因為兩口子的事旁人無法考證雙方主張的真實性,所以十件有九件達不到當事人預想的效果。律師界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好律師也辦不明白離婚案,為了慎重起見,公子白仔細地詢問了蘇蘭。 問:“你和你丈夫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的?” 答:“我們倆是自由戀愛的。” 問:“你們在認識前你丈夫是作什麼工作的?” 答:“他是本市農村的,大學畢業後在我爸爸的公司工作。” 問:“你們如何相戀進而結婚的呢?” 答:“他到我爸爸公司後表現的非常能幹,不論多麼難的業務他都能作好,當時我在父親的公司幫助父親處理業務,是他的才幹吸引了我,在我們相戀後他的才能更是表現的突出,結婚後我就一心在家,而父親也因為身體的關係把公司的大部分事務交由他打理,現在父親的公司實際上是由他作主。” 問:“那你們婚後的感情應當不錯,為什麼會發展到離婚的地步?”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