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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許是他潛意識裡拒絕設想這一可能性。他固執的把她當作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獨與愛情無關。

當時間停在告別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來很愛很愛她。如果你握著一個人的手感覺到得是幸福,難道還需要什麼證據來證明你愛她?

裴尚軒握著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幾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個初一女生補習英文。裴尚軒取笑黎璃這是去誤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學經驗嗎?”他糗她。

黎璃昂著頭,盡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淨。那段回憶裡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瀰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習慣性揉她的短髮。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作服裝批發。”點上一支菸,裴尚軒吸了一口,惡作劇的衝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闆,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猛笑,瀟灑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作再見。“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他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揹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呆頭呆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寫“am”這麼簡單的份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臥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面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去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凌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捨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儲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歷歷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週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是她熟悉的筆跡,裴尚軒的字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翻白眼,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

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狡辯,是中國人就該把字練好。”黎璃拂開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給別人看,有幾個能看明白?”

“沒關係,反正會給我寫信的只有你。”裴尚軒嘿嘿笑著,滿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輕輕一咳,不再糾纏於這個話題,心頭卻有幾分高興,想著自己總算有一點點特別之處。

裴尚軒在明信片背後寫道:“丫頭,happy birthday!在外面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