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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的男人。

人在心底深處都有種自虐傾向,別人對自己越是關懷備至,反倒越不屑一顧。倒是對那些見到自己就冷言相對的人更有興趣,也更能放下身段討好。

這一點我在現代看得實在太清楚!

大學時候一個室友,交往一個男朋友。她對那男人可謂無微不至噓寒問暖差點就成為他的老媽子了,結果那男人一句你太沒挑戰性就把人甩了。

那朋友百思不得氣節。交往第二個男朋友時愛理不理態度隨意,那人倒對她死心塌地!由此我們宿舍悟出一個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人性是犯賤的,得不到永遠是最美的!

千萬不要小看這個道理,它令我們宿舍的女性在日後戀愛生涯中少受了多少苦難!

扯遠了。

扯回來。

在我看來,戀愛中的兩個人應該相互扶持相互尊重,小心眼可以耍,小性子也可以使,但一定有度,千萬不可侍寵而嬌沒有分寸。

男人嘛,本來就該有點所謂男子氣概。如果一味退讓,恐怕會令我感到厭煩。

在現代時常見到男女一起出門,男人連女朋友的小提包都要搶著背。每每見到每每感嘆,這種男人著實——不是我的型別!

好好一個大男人,偏偏揹著一個女性無比的提包,多可笑的畫面。可嘆有人竟將它作為考量男朋友忠心與否的準則!所以與他在一起幾年,我從未要他拿過我的包包。只要他看好我,就足夠。

於戀人相處之道,當年我是下過功夫的。只可惜……最終不過紙上談兵,人心去留不是幾條計謀能左右。

黯然。

我想我心裡依然存在一塊陰影,別人看不到,自己看不到。卻時時作痛。那種怕被遺棄的觀感不時冒出來打攪一下。說到底,我還是不敢相信愛情嗎?

察覺我的不對勁,他將我的臉扳向他,細細打量。

“沒見過美女啊?”

聞言失笑:“王翠花——知不知道你最大的優點是什麼?”

點頭:“聰明,勤奮,好學,美麗,優雅……”等等等等。

“錯——你最大的優點是——賴皮!”

不等我發火他接著說:“死鴨子嘴硬。不管何事一頭撞到底。”

食指輕刮我面頰,愛憐道:“好事壞事都往心裡藏…是你的優點,也是最大的缺點你是我老婆,就不許想別人……我們都不要去想曾經,只看現在,憧憬未來。”

忘記了,他是何等敏銳之人。

剛剛誇獎的話作廢——老天啊,把他變成新好男人吧!我在心中無聲吶喊。

“不過………”又有但書。

“你的面板真的變好了………又滑又嫩,摸起來手感真好……吃起來也許……”話的尾音消失在我的臉上。

他對著我臉又舔又吻又摸。

半晌後意猶未盡的看著我遭殃的臉。

“不錯。”

竟然不忘評價!

“你這樣算犯規……”我話的尾音也消失不見。

這個傢伙連招呼都不打一聲就吻了上來。

那個,接吻不能分心。

………

好一會兒。我的嘴巴終於有了自由,我也氣喘吁吁。

他倒是氣定神閒一幅沒事人的樣子。看的我又嫉又羨。

他的手無聊把玩我露出的內衣。

沒好氣一把拍掉:“規矩點!”

他撇嘴:“切稀罕!”

一會兒成熟一會兒孩子氣的模樣讓我哭笑不得:“竹桑傅!雖說我的真實年齡早已成年,你可別忘記……王翠花還沒!算起來這幅身體也就十四歲面對未成年少女你不會感到愧疚?”

他更撇嘴,眼神透漏著邪氣的光芒:“說你小你真裝嫩啊?”

“什麼意思?”

“王翠花,江洲歐沿縣百合村人氏,鬧饑荒那年父母雙亡,被大伯帶出討飯,當時十歲正。”

呆滯。

當年十歲。

跟貴大爺討飯兩年。十二歲。

進紅橙樓五年。十七歲。

遇到竹桑傅將近一年。十八歲。

也就是說我已經成年了,無論在古代還是現代。

可是為什麼,沒人告訴我這個事實?

猛然想起貴大爺說過他記不清我的年齡。大概八歲,不然九歲,最多也有十歲。當年我根據翠花發育不良的身體推算她有八歲。但那是經過兩年討飯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