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的,惹得不少人都向他投來關注的目光:“你翻什麼呢,弄得亂七八糟的,死吉普?”
“墨鏡!”喬希林繼續翻找著。“我記得我明明帶了的啊……怎麼就找不著了呢?”
“你找墨鏡做什麼?現在可是晚上!”十一月份的英國由於雨霧天氣比較多,所以黑的很早,下午四點的時候就開始黑了。今天是陰天,當他們坐上回倫敦的火車時,都已經七點半了,外面的天空早就被夜色統治了,還戴什麼墨鏡?
“嘿,誰規定墨鏡只能用來防陽光?”喬林停下手中的動作,得意地說道。“我可是在比賽中進了球的,現在是名人了,不戴墨鏡出門被人圍住怎麼辦?我倒是無所謂啊,不過就是簽名合影的,可萬一阻礙了交通,這就麻煩了嘛……”
希林搖頭晃腦的吹噓著美好又麻煩的未來,受他啟發,一群人紛紛表示回去就準備墨鏡放在身上,出門就戴。
楚中天沒這個想法,因為他的生活很簡單,除了所住的公寓,就是學校和打工的酒吧,再者便是去參加訓練和比賽。學習、打工和踢球他總不可能都帶著墨鏡吧?
以前戴墨鏡是為了防止刺眼的眼光,現在這東西倒是還保留著最初的功能,不過更多的時候則是被用來裝逼。
楚中天不喜歡裝逼,所以他從不戴墨鏡。他沒有和其他隊友們一起熱烈討論成名之後要怎麼做,他在做另外一件事情——掏出隨身書包中方的筆記本和筆,在火車上寫起了日記。
自從今天中午萌發出要寫一本《我在英國踢球的日子》,他就打算把自己以後的生活點滴都記錄下來,等畢業之後整理整理,看能不能真的寫出一本書來。
也算是為自己的英國留學生涯做一份紀念吧……
PS,終於闖過第一輪了,大家期待著日後更精彩的情節吧!
第九十四章 又見梅里先生
場比賽的勝利並沒有讓全溫布林登的球員都變成上交通擁堵的明星,不過楚中天和博爾傑倒是在學校成了名人,尤其是打進一球的博爾傑在溫布林登藝術學校中也有一部分溫布林登的球迷,他們都去看了那場比賽。現在博爾傑只要是在校園裡,不管走到哪兒,總會有人很熱情地向他招呼,甚至還有人上來擁抱他。
唯一讓他感到遺憾的就是這些同學們並不找他要簽名,也沒有要和他合影的意思。
害得他設計的好幾種POSE都擺不出來。
楚中天則是在班上和中國留學生中聲名鵲起。以前他在溫布林登踢球的時候,同胞們就知道了,但對於不少根本不懂足球的中國留學生來說,他們只知道那是一支業餘球隊,踢的也是業餘聯賽,業餘能有多厲害?現在可不一樣了,足總盃賽哦!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不是?在英國有關足總盃的諮詢隨手可到,他們都知道那是以全國性的比賽。能參加這樣的比賽,顯然不同尋常。
現在那些曾經和楚中天鬧過矛盾的人,在知道楚中天有了這樣的成就之後,一個個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去年化裝舞會楚中天沒來,大家避免了直接見面的尷尬。現在在校園裡,自然是儘量避而不見咯。他們不確定楚中天是否還記仇,如果他要來當面嘲笑一下自己,自己也拿不出什麼太好的理由來反擊。
他們的擔心是的,如今的楚中天早就不記得那些曾經嘲諷過自己的人長的什麼樣,又叫什麼名字了。
他依然每天中午在學校:場上練球,以前只有他一個人,現在則慢慢多了一些觀眾。大多數都是因為好奇來看看他的看了幾天發現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重複訓練之後,便離去了。只有博爾傑偶爾來看看他,身邊一定帶著不同的女孩兒。拉塞爾走了之後,他關係最好德爾隊友就只有楚中天了。
楚中天自從比賽中利用一腳長傳球直接助攻博爾傑得分之後,就喜歡上了這種助攻的感覺。他固然喜歡射門得分,但是大部分比賽他是不可能都射門得分的是身為一箇中場球員,他可以利用傳球來為球隊做貢獻。最重要的一點是球讓他感到自己把比賽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賽的節奏歸他管理,一切都隨心所欲。他想要進攻的時候就發動直傳或者長傳,他想要控制一下節奏,穩一穩的時候就回傳或者橫轉來回轉移一番,同時觀察對方和己方球員的站位斷接下來對方會怎麼跑,哪裡會出現可以利用的空當,再把球突然傳出去。
他喜歡這種感覺,門將後衛只是被動的防守,迎接著比賽中的各種變化。前鋒們則是等待著隊友給他們創造機會,如果缺乏中後場的支援會陷入對方的包圍中,失去了作用。只有中場才是最完美的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