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已經是凌晨,所處之地又安靜的出奇,想要找計程車,並不容易。最後我放棄了,決定先走到鬧市區再說。
沿著安靜的街道走,我不敢走太偏僻的地方,可是現在的情形看來,就算是大街上也跟小路沒什麼區別。
“啊~”身後傳來一聲女人的尖叫,我怔了一下,這個聲音有點耳熟。
是那個日本少女!
我連忙轉身回去,急忙跑過去,影廊外已經沒有了那女孩的身影,心裡一緊,我慢慢走了進去。
剛一進去,只見那名少女躺在地上,腹部插著一隻匕首,我嚇了一跳,伸手去探她的鼻息,隨即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沒氣了!
烏拉烏拉~~警車的聲音,炫目的紅藍相間的燈一閃一閃。接著,警察蜂擁而入,十幾把槍指著我。
“不許動!(日文)”
我吶吶的回過神來,下意識的回頭去看正中間的那張照片,可惜,什麼也沒了……
這是我第一次蹲監獄。
就在兩個小時前,一把明晃晃的手銬拷住了我,然後,我被帶到警局,由於語言不通,他們暫時扣押了我,等天亮了請了翻譯,再繼續審訊。
環顧四周,這裡除了髒了點,簡陋點,其實還不錯。我坐在“床”上,感覺自己就像是做了一場夢。
噩夢。
那些警察十有八九是懷疑我是殺人犯。我不僅在最不恰當的時間出現在最不該出現的地方,而且最糟糕的是我沒有人證。現在我只有寄希望於兇器上的指紋和閉路電視。不過——最讓人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歹徒要拿走那張照片呢?
想到那張照片,我不禁想起那段畫面的青寧說的最後一句話——桑,為什麼你又背叛了我,我恨你……想到這裡,我不寒而慄,連桑和尹君的事她都可以原諒,是怎樣的事讓青寧不惜折磨自己來報復她?明明那麼堅強的一個人,為什麼會崩潰成那副模樣?是什麼事?
“咚咚咚”有人敲欄杆的聲音。
我抬起臉來,一名警察站在欄杆外,他掏出鑰匙,開啟門鎖,“出來吧。”
跟在他身後,我走到審訊室,穿過大廳的時候,我看見昨天搭乘計程車的司機,他正用日語嘰裡呱啦的講著,看見我的剎那,還有手指著我,十分誇張的叫嚷道:“是她,是她。”
又是一個不利的人證。
坐在椅子上,警察尚算客氣遞給我一杯水,我十分平靜的接過,然後就聽見警察對著翻譯講。翻譯不停地點頭,坐在我身旁,“小姐,你叫什麼名字?今天凌晨兩點到兩點十五分之間你在哪裡?”
“我叫卓寧,中國人。”喝口水,我頓了一下,“我沒帶手錶,所以不知道你說的那段時間我在幹嘛?”
“那你手上的是什麼?”
我怔了一下,低頭看了看手錶,頓時不知道該如何解釋。只能乾笑兩聲,“難道閉路電視沒有記錄下來嗎?”
翻譯將我的話說給警察廳,警察又對著他說了幾句,“當晚閉路電視只記錄了你進去的畫面,直到他們來,都沒有你出去的畫面。”
“什麼?不可能!”我站了身,警察上前按住我的肩膀,我又坐了回去。這怎麼回事?我明明出來了,是聽到聲響才跑回去的!不可能沒有記錄!
“那兇器呢?上面應該沒有我的指紋吧!”
又是一輪翻譯,然後他對著我說:“這是證物,警察不方便透露。”
我頓了一下,我好好配合你們,你們居然一開始就把我當做兇手,很好!翹起二郎腿,我喝了一口水,“不好意思,在我的律師來之前,我會保持沉默。”
聽我這樣說,其中一個警察用拳頭重重砸向桌子,水杯中的水立即水波盪漾。我揚了揚眉,冷笑:“別激動,小心我告你恐嚇。”
“小姐,”其中一人操著蹩腳的中文道:“你最好跟我們警方合作,現在的證據對你十分不利。”
合作?合作的前提是雙方!憑什麼要我配合你們?!我打了一個哈哈,把頭歪向一邊,一夜沒睡,困死了。
此時門開了。一名警官走了進來,其餘人見狀,都行了禮。警官向他們說了些什麼,他們就出去了。
睜開一隻眼,我在心裡“切”了一聲,警官來了又能怎樣,就算是日本總統來也沒用!
他在我對面坐下,黑色的眼睛意味深長的盯著我,“卓寧,第一次見面,多多關照。”
我睜開了眼,看著對面的男子,一絲詭異湧上心頭,正當我猜測他的身份時,他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