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起來到現在都沒有停過,上蹦下跳,一下子和母親說笑,一下子又纏著大哥。至於母親沈氏,年紀是越來越大,不過還未夠四十的她,卻更見風采了,生活的好轉,令她有了一絲的福態,再也不復往日的憂愁。
吃飯的時候,沈氏笑得極其滿足:“等過完年,我們家可就要再添一副碗筷咯!”
沈歡微笑著不說話,心裡卻明白她的意思,過完年,又要張羅他的婚事了,但是,他準備好了嗎?
小蓮兒嘴裡叼著雞腿,吃得油光滿面,嗚咽著說道:“娘,過完年大哥就要娶嫂子了嗎?”
“當然!”沈氏滿足地笑道,“年後就成親,也許明年過年前就能抱上孫子了。蓮兒,你喜歡抱侄子嗎?”
小蓮兒大是點頭,道:“喜歡,喜歡!不管是侄子還是侄女,我都喜歡!”
沈氏輕喝道:“說什麼侄女,當然會是侄子,是吧,歡兒?”
沈歡哭笑不得,怎麼一要成親,大家想到的都是兒子呢?司馬光是這樣。母親也是這樣。十八歲的爸爸?沈歡可從沒有想過自己會有這麼一天,雖然後世別的很多國家都允許十幾歲結婚生孩子,但是他所處的國家,幾十年地觀念輸灌,晚婚晚育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別是他這種知識分子。更不肯早早用婚姻把自己給套住了!
一想到自己乳臭未乾就有孩子叫爸爸,還有那十多歲身體都還沒發育完全的女子要做媽媽,沈歡就感到一陣恐懼。無奈的恐懼,感覺自己做什麼頭是徒牢了。
沈氏又嘆道:“歡兒,等你成親有了兒女,娘也就沒有什麼可奢望的了,更不會再希冀什麼!還有蓮兒,也漸漸長大,娘看在眼裡。喜在心上!”
“娘……你放心,我們一定會越來越好的!”沈歡堅定地說道。
“當然!”沈氏笑著回道。
沈歡心中一動,張嘴想說什麼,卻不敢說出口,其實想想母親如今才不過三十幾歲,還未算老,也許……改嫁也是一個出路,不是嗎?再仔細一想。其實古代至少是宋代以前,倒也不忌諱婦女改嫁。漢時期就更不用說了,那時候需要人口,改嫁很平常;在唐代,好像改嫁過地公主都有十幾二十個,可見之前立法並不忌諱這些的。
就是在思想與禮法都比較齊備的宋代,民間改嫁也屬正常。像仁宗時期的劉太后。適真宗時,不也成過親了嗎?算得上改嫁的典範,大臣們也清楚,但還是心甘情願地奉她為太后,由她掌管朝政十數年!貞節牌坊之類的東西,是宋以後明清之期思想桎梏搞出來的禍害婦女的東西罷了。
既然民間不忌諱,沈歡剛才想到的就是勸沈氏改嫁,免得最後一個人孤單寂寞。但是,話到嘴邊,又不敢說出來。生怕沈氏以為自己嫌棄她了,要把母親給攆出去什麼地!沈氏一個人,這幾年也撐過來了,可見她守寡的心思是堅定的,不然當時那麼艱苦,完全可以不必自己一個人負擔。其實民間之婦多為改嫁,也不一定就是與禮法有關。而是迫於生計。不得不再次嫁人,特別是那些有幾個孩子的婦女。更無力撫養,只能以此來愛著子女了!
“唉,一切順其自然吧!”看著母親與妹妹其樂融融的模樣,沈歡也不願打攪了今日的氣氛,暗自把遐思壓下。
吃了一半,沈氏突然又問道:“歡兒,過完年是不是與王家姑娘把婚事給定下來了?”
果然來了,沈歡知道推脫不了,只能硬著頭皮說道:“應該是吧。”沈氏鬆了一口氣,喜道:“儘快就好,儘快就好!為娘都迫不及待地要看看歡兒娶媳婦了!”
沈歡苦笑,避無可避的他,也只能繼續撐下去了。過完初八,雖然元宵還未到,不過年節的氣氛漸行漸遠,開封城又開始了往日地忙碌。朝廷也開始辦公,官員陸續回到任上,繼續為這個天下“出力”。而沈歡的婚事,也在司馬光等人的督促下,開始提上日程。之前完成了六禮中的前三禮,還有後三禮孤零零地被拋棄在一旁,如今正好是讓他們團聚的時候了。
初十那天,男方又開始派遣人到女方一家協商,做那“納徵”一禮:納徵,亦稱納成、納幣。六禮中第四禮。顧名思義,看字面上的意思眾人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了。不錯,正是後世俗稱“賣女兒”該收取的東西。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
《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徵禮地,行納徵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這總算不再為難沈歡了,不然這種孤雁絕聲的季節,買起雁來,物以稀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