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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是這個世界整體之鏈中微小的一環。我曾經是一個差一點不能來到這個世界的生命,因為已經長大成人的大姐,曾極力反對母親再要一個孩子。如果母親依從了大姐的勸阻,我就不會降臨到這個世界,與我有關的一切就都不會發生。我的老婆她會和別人結婚,而我的兒子他根本就不會降生。與他有關的一切也不會發生。但現在的情形是,我來到了這個世界,圍繞我的一切事件就都發生了。
作為一個單獨的生命,我死了,就意味著我的永久消失,意味著在永恆的時間流程中一個氣泡的破滅,沒有什麼留下來。因為作為一個單獨的生命,我孤零零的來到這個世界,離去時也是孤零零的。父母,兄弟,子嗣,都與我無關,更遑論他人。但作為一個社會的人,我死了,這個世界還在,種族還在,我所從屬的群體還在,我沒有完全死亡,我可以從這些還在的東西中獲得安慰,因為我屬於它們,它們也屬於我。作為一個生命,我是孤獨的,作為社會的一員,我屬於這個群體。
社會與個人
與人自身的發展相比,社會只是一個較低的目的。最初的社會只是人藉以生存的組織形式,而它的發展進步,只是人生存進化,不斷完善自身過程中的一個附產品。而現在,社會成了主人,人成了僕從。每個人都要努力適應社會,以滿足它的要求,以圖獲取回報。這是社會給我們的忠告,違背它,就要受到懲罰。順應它,就受到鼓勵和獎掖。所謂理想,就是指社會理想,而不是個人理想。個人無條件的受到貶抑,服從成為生存的必須,人整齊劃一為社會的適應物,而不是獨立、獨特的個人。人沒有了,只剩下一些相同相似的動物。
也許,有人會說,單獨的個人太孤獨,太脆弱,太渺小,無力承擔起自身的命運。一個從社會中抽身出來的人,就是一個孤零零的人,一個置身於虛無之中的人,更主要的是一個不合時宜的人。所以人要融入社會,在群體中實現自身的價值。這也許並沒有什麼錯,我並不主張人脫離社會而生存,這也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同時也不要忘記,社會只是人藉以實現自身的“有形舞臺”,我們還要在無形的生命基座上實現自己。以犧牲個人生命的獨特性為代價,將得不償失。
社會與人
人首先是社會強制和規範下的人,而後是面對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人,再後是為了生存而不斷行動的人,最後是剝去了所有生存表面虛飾的人,一個單存的生命的人。人的社會性並不能經常為人所意識到,大多數情形下,人大都認為社會與己無干。只有社會作為一種侵入體,與他的生活發生關係時,他才會意識到自己既是一種自我存在,也是一種社會存在。但人仍直覺的意識到這種存在與他的本質無關。
社會和現實對人來說都是異己的東西,是強加給人的束縛,生活才是人所追求,所意願的。在必然性所劃出的疆域內,人儘可以讓自己更好的生活下去,或者儘可能的讓自己追求一些好的生活。同很少認識到自己的社會性一樣,人也很少意識到自己是宇宙間一個單存的生命,這個生命在本質上與社會、時代、現實完全無干,它只是宇宙間的一個意識。但因為我們都生活在物慾之中,身上粘滯著太多的塵思俗慮,所以很少認識到這一點。所以至今人還是社會的人。
哲人和俗人
哲人和俗人
叔本華說,人不忙碌就會厭倦,人永遠在忙碌和厭倦之間搖擺。他認為人無論怎樣都不會快樂的。當事情一件接著一件,弄不過來,就會感到忙碌,想停下來。可一旦真地停下來,無事可做,人又開始厭倦了。於是又重新開始無休止的去忙碌,用密集的外部行動來填補內部的空虛和無聊。這就是叔本華看待世界的目光。但以我們俗人的目光來看,忙碌可能是一種充實,無事可做可能是一種休閒和享受。當然,把忙碌當作充實的人不會去享受清閒,把清閒和無事可做當做享受的人,也不會主動去忙碌什麼。但哲人既不願無事可做,更不願去忙忙碌碌。
哲人喜歡獨處,俗人喜歡群居。喜歡在一起嘻嘻哈哈,雞毛蒜皮,說長道短,喜歡這樣一種表面的浮動狀態,以此來互相愉悅。但哲人卻喜歡直接和世界對話,傾聽永恆的聲音,而不屑讓那些瞬息即逝的瑣碎囈語進入自己的耳朵。所以哲人孤獨了,俗人快樂了。他們各得其所。
脆弱的人類
人類進化到今天,已經積累了足夠的對自身“高階”、“珍貴”的意識。他由於意識到了自身的高階、珍貴,便對自身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