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罵俏的,尤可為的摩托車他還一直沒有還,到了凌清冽要走的這一天,他又特意騎著摩托車把凌清冽送到火車站去。去接凌清冽的時候,兩人照例又是一身默契的牛仔衣,凌清冽沒什麼行李,一個雙肩包就背完了,坐在摩托車後面,還是那麼的長髮飄飄,還是那麼的清新動人。
誰又能想到,他們的第一次“約會”就那麼的驚心動魄呢?
不過,有了這樣的一次經歷,他們之間的關係就不再是小時候的玩伴那麼風輕雲淡了,騎車去火車站的時候,李赫明顯的感覺到凌清冽摟著他的腰樓得比上一次要緊得多。他能清楚的感覺到背心軟軟的,也能清楚的感覺到內心癢癢的。可惜從凌清冽租的公寓到火車站的距離,實在太短。
“好了,我到了。”凌清冽跳下車來,動作輕靈,一臉的陽光,她拍拍李赫的頭說:“以後你到省城要是不找我的話,自己知道後果。”
李赫把車停了走到凌清冽面前,嘆了一口氣說:“找你一起聊聊天什麼的就挺好,但是兇殺案什麼的,我希望再也不要遇到了。”
凌清冽嘿嘿一笑,說:“其實你的勇敢差點把我打動了,結果你做出一副畏畏縮縮的樣子,太可惜了。”她笑著搖起頭來,李赫趕緊的把胸脯一挺,說:“我只是希望這個世界和平,不再有兇殺案,但我絕對不會慫,我說只要有我在,你就不會遇到什麼危險,你信不信?”
凌清冽笑著把臉靠近了一些,也不知道她要做什麼,李赫的內心雖然是個35歲的大叔,這會小心臟也是跳得撲通撲通的,眼看著凌清冽的鼻尖就要碰到他的鼻尖了,再往前一公分,嘴唇就能挨在一塊了。
這時李赫突然聽到有人喊:“呀!李赫,怎麼是你!”
在那一個瞬間,李赫幾乎就要變身成狼人,不,變成霸王龍,真的,他只想殺人。
第120章、做我男朋友
看著李赫臉上那種氣急敗壞的表情,凌清冽清清亮亮的笑了起來,然後拍拍李赫的腦袋轉身走進了火車站裡,沒有回頭,只是背對著李赫揮了揮手。至於她剛才靠那麼近是想做什麼,是什麼意思,李赫是不知道了。
至少暫時是不可能知道了。
而在李赫充滿遐想和心跳加快的一個瞬間將一切的美好打碎的,竟然還是一個李赫不認識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對方是個女的,李赫早就動手了。是的,他不喜歡吵架,尤其是重生以後,他覺得人生能動手解決的問題,就不要透過吵架來解決。
凌清冽已經走了,雖然李赫明確自己接下來暫時就是要到省城去讀書去發展,肯定是還要和凌清冽見面的,但剛才那一瞬間的情緒是不是還能遇到,這個還真難說。畢竟那一瞬間的怦然心動,是可遇不可求的。
回頭再看這個莫名其妙的衝出來的人,李赫的臉陰得可以擰出水來。但他並不想知道對方是誰,既然凌清冽已經走了,李赫跨上摩托,不想讓自己的心情變得更糟。
“嗨,李赫。”李赫不想問,對方卻主動的說:“你可能不認識我,不過我認識你,我是張雨娜最好的朋友哦,雨娜她沒有給你說過嗎?我叫夏菲。”
李赫看了眼前這個女孩一眼,說真的,論相貌論身材都比不過她的好朋友張雨娜,不是比不上,是遠遠比不上,就是個姿色平平的小女孩。不過呢,比同齡的女孩敢穿,這時候的高中女孩很多時候都直接穿校服,即使在校外,大多數也穿得簡單樸素,但夏菲就穿得比同齡女孩多了一些時尚,衣服並不貴,也就是二三線品牌,不過顏色款式她搭配得不錯,而且還化了妝,很懂得掩飾自己的不足同時突顯自己的優勢。
如果是一般的小男生,倒還真容易被她吸引過去,畢竟她身上那種成熟的氣質也是同齡的小女孩所沒有的。所以她很自信的站在李赫面前,揹著一隻手,歪著頭,連站姿都比一般的女孩更特別,一派很文藝清新的範兒。
但是夏菲不知道,李赫表面上是個穿著牛仔衣騎著摩托車的文藝少年,其實內心是個滄桑的離婚大叔。大叔對女人的看法要複雜可以很複雜,要直接也可以很直接,比如說可以直接到把女人分為兩類,一類是穿衣服的,一類是不穿衣服的。而在李赫的眼裡,夏菲就屬於穿衣服比不穿衣服好看,穿得簡單樸素比穿得花裡胡哨的好看的型別,可她並不知道大叔討厭老女人扮嫩,同樣也討厭小女孩故作成熟。
更不要說,眼前這個女孩的故作成熟,還有一種風塵味。
如果張雨娜最好的朋友就是這樣的貨色,李赫也忍不住要拉低對張雨娜的印象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