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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數學知識的運動是在表面上進行的,不觸及事情自身,不觸及本質或概念,因而不是一種概念性的把握。——數學給人們提供可喜的真理寶藏,這些真理所根據的材料乃是空間和一。空間是這樣的一種實際存在,概念把它的差別登記到這種實際存在裡就象登記到一種空虛的、僵死的因素裡去一樣,而在這種空虛的僵死的因素裡概念的差別也同樣是不動的和無生命的。現實的東西不是象數學裡所考察的那樣的一種空間性的東西;象數學事物這樣的非現實的東西,無論具體感性直觀,或是哲學,都不去跟它打交道的。在這樣非現實的因素裡,也就只有非現實的真理,換句話說,也就只有些固定的、僵死的命題;在每一個命題那裡都能夠停住,隨後的命題自己再從新開始;而並不是從前一個進展到後一個去,更不是因此而透過事物自身的性質產生出一種必然的關聯來。

而且,由於它出於這樣的原則和要素——數學自明性的形式性就在於這裡——所以數學知識也就是沿著同一性的路線進行的,因為死的東西,自身不動的東西,到達不了本質的差別,到達不了在本質上對立或不同一的東西,因而到達不了對立面向對立面的過渡,到達不了質的、內在的運動,到達不了自身運動。因為數學所考察的只是數量,或非本質的差別。數學根本不關心什麼依靠概念來分析空間為空間向度,來規定各向度之間和各向度內部的聯絡這一事實。比如說,它並不考察線與面積的關係;而當它比較直徑與圓周的關係時,它就遭遇到這兩者的不可通約的關係,換句話說,就遭遇到一種概念的關係、一種數學不能予以規定的無限的東西。

內在的數學,或所謂純粹數學,也並不把時間作為時間而與空間對置起來,並不當作它自己的第二種研究題材。應用數學固然研究時間,也研究運動以及其他現實事物,但應用數學只從經驗裡接納一些綜合命題,即接受那些透過事物概念而規定了的現實事物關係的命題,並且只在這個前提上應用它這些公式。對於這樣的一些命題,例如關於槓桿平衡的,關於落體運動中空間時間關係的等等,應用數學所作的,以及它認為是證明的那些所謂證明,其本身只是一種證明,證明知識是如何地需要得到證明,因為這表示當它得不到真正的證明時,就連空的假的證明也受到重視,也使之聊以自慰。

如果人們能對這種證明加以批判,將是一件既值得注意又富有教益的事情,這可以一方面將數學裡的這種偽誤的粉飾洗刷清淨,另方面指明數學的界限,並從而指明另外一種知識的必要性。——至於談到時間,人們曾認為它和空間配成一對,是構成純粹數學的另一題材的東西,其實它就是實際存在著的概念自身。數量的原則,即無概念的差別的原則和同一性原則,即抽象的無生命的統一性原則,既然不能夠掌握生命的和絕對區別的純粹變動性,因而這種變動性、否定性就只得變成癱瘓了的靜止的東西,即變成數學認識的第二種材料:這種數學認識是一種外在的行動,它把自身運動著的東西降低為材料,以便以之為自己的一種不相干的、外在的、無生命的內容。

'3.概念的認識'

與此相反,哲學並不考察非本質的規定,而只考察本質的規定;它的要素和內容不是抽象的或非現實的東西,而是現實的東西,自己建立自己的東西,在自身中生活著的東西,在其概念中實際存在著的東西。哲學的要素是那種產生其自己的環節並經歷這些環節的運動過程;而這全部運動就構成著肯定的東西及其真理。因此,肯定的東西的真理本身也同樣包含著否定的東西,即也包含著那種就其為可捨棄的東西而言應該被稱之為虛假的東西。正在消失的東西本身勿寧應該被視為本質的東西,而不應該視之為從真實的東西上割除下來而棄置於另外我們根本不知其為何處的一種固定不變的東西;同樣,也不應該把真實的東西或真理視為是在另外一邊靜止不動的、僵死的肯定的東西。

現象是生成與毀滅的運動,但生成毀滅的運動自身卻並不生成毀滅,它是自在地存在著的,並構成著現實和真理的生命運動。這樣,真理就是所有的參加者都為之酩酊大醉的一席豪飲,而因為每個參加豪飲者離開酒席就立即陷於瓦解,所以整個的這場豪飲也就同樣是一種透明的和單純的靜止。在上述運動的審判面前,個別的精神形態誠然象確定的思想一樣並不會持續存在,但它們正象它們是否定的和正在消失著的環節那樣,也都是肯定的必然的環節。——在運動的整體裡(整體被理解為單純的靜止),那種在運動中區別出自己並使自己取得特殊的實際存在的東西,是作為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