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我方乘坐的執法船,是用小型漁船改裝的,面對體量是自己至少兩倍的鐵船,怎麼可能是對手?
說起來,在1980年,咱們家真正專業的海警巡邏艇,數量很少,不然,幾天前粵省的行動,也不可能緊急徵用一批木質小漁船湊活事兒!
那如果換成真正機動速度快、防禦力好,還搭載了大功率發動機、重武器的船隻,情況會不會從根本上改變?
“執法巡邏艇做得吃水深度稍微大一些,地盤稍微低一些,裝甲厚度上去,還可以當做撞擊艇用,把犯罪分子乘坐的遊艇、鐵漁船啥的,直接創個大窟窿出來,不比讓戰士們拿著槍站在舢板上突突強?”
“再者,把重武器機槍安裝在船體前面稍微靠邊的位置,還可以防止撞擊時撞壞,犯罪分子想反擊,那也得能露頭才行,關鍵他們都被重武器壓制住了,還怎麼露頭?”
李墨越想越覺得這個辦法才是正解,趕緊飛奔著跑去辦公室,撥通錢開陽辦公室的電話,把自己的想法說了說。
錢開陽聽完,也覺得可行。
當即他又跟帝都方面取得聯絡,把李墨跟他說的話,又重複給軍部方面彙報了一遍。
訊息順著電話線傳到粵省,那邊新上任的公安廳廳長聞言,很不好意思的說,原本是怕直接研發專業的巡邏艇,會耽誤很多時間,誰知道研發新型槍支耽誤的時間更多,當即痛快答應讓江東省那邊試試。
這就好說了!
槍械領域李墨不擅長,可海警巡邏艇這玩意兒,他比這個時代任何人都擅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