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它們是我的罪證。現在它們又是我的生活與創作道路上的腳印。要批判我,論斷我,否定我,都可以利用它們。在我,自信和宣傳的時期已經過去,如今是總結的時候了。我把自己有的東西陳列出來,讓讀者們講話。一定還有遺漏,但決不是我有意為之。不過我並沒有蒐集為非文藝譯著寫的序跋,心想編一本集子總得有個範圍。其實這也是一種框框。可見解放思想並不是容易的事。我近兩年常常說要認真地解剖自己,談何容易!我真有這樣的勇氣?
我想起來了。去年四月四日我在日本東京朝日講堂裡講了自己五十年的文學生活。講話結束,我在門廳中等候車子,遇見一位日本朋友,他對我說:“您批評了自己,我是頭一次聽見人這樣講,別人都是把責任完全推給‘四人幫’。”他的話是我沒有料到的,卻使我頭上冒汗。我清夜深思,我只是輕輕地碰了一下自己的良心,馬上又掉轉身子,離解剖自己,還差得很遠。要繼續向前,還得走漫長的路。
有一位朋友勸我道:“你的心是好的,可是你已經不行了,還是躺下來過個平靜的晚年吧。”
又有一位朋友對我說:“永遠正確的人不是有嗎?你怎麼視而不見?聽我勸,不要出什麼集子,不要留下任何印在紙上的文字,那麼你也就不會錯了。”
我感謝這兩位朋友的好意,但是我不能聽他們的話。我有我的想法。我今天還是這樣想的:第一,人活著,總得為祖國、為人民做一點事情;第二,即使我一個字都不寫,但說過的話也總是賴不掉的。何況我明明寫了那麼多的文章,出過那麼多的書。我還是拿出勇氣來接受讀者的審查吧。
有人責備我:“你還要‘接受審查’?難道遭十年的‘牛棚’生活不曾使你感到厭倦?”他用了“厭倦”二字。我想起那十年的生活,感到的卻是恐怖,不是厭倦。今天我的眼前還有一個魔影。手拿烙鐵的妖怪在我的這本集子裡也留下了可怕的烙印—— 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六年十年中的一片空白。
“十年的審查?那是一場大騙局。我忘不了那些騙子。我說審查,是指讀者的審查,多數讀者的審查。”我這樣回答。“我相信不會再出現那樣的空白。”
是的,一紙勒令就使我擱筆十年的事決不會再發生了。
六月十一日
十年一夢(1)
我十幾歲的時候,讀過一部林琴南翻譯的英國小說,可能就是《十字軍英雄記》吧,書中有一句話,我一直忘記不了:“奴在身者,其人可憐;奴在心者,其人可鄙。”話是一位公主向一個武士說的,當時是出於誤會,武士也並不是真的奴隸,無論在身或者在心。最後好像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使我感到興趣的並不是這個結局。但是我也萬想不到小說中一句話竟然成了十年浩劫中我自己的寫照。經過那十年的磨鍊,我才懂得“奴隸”這個字眼的意義。在悔恨難堪的時候,我常常想起那一句名言,我用它來跟我當時的處境對照,我看自己比任何時候更清楚。奴隸,過去我總以為自己同這個字眼毫不相干,可是我明明做了十年的奴隸!這十年的奴隸生活也是十分複雜的。我們寫小說的人愛說,有生活跟沒有生活大不相同,這倒是真話。從前我對“奴在身者”和“奴在心者”這兩個片語的理解始終停留在字面上。例如我寫《家》的時候,寫老黃媽對覺慧談話,禱告死去的太太保佑這位少爺,我心想這大概就是“奴在心者”;又如我寫鳴鳳跟覺慧談話,覺慧說要同她結婚,鳴鳳說不行,太太不會答應,她願做丫頭伺候他一輩子。我想這也就是“奴在心者”吧。在“文革”期間我受批鬥的時候,我的罪名之一就是“歪曲了勞動人民的形象”。有人舉出了老黃媽和鳴鳳為例,說她們應當站起來造反,我卻把她們寫成向“階級敵人”低頭效忠的奴隸。過去我也常常翻閱、修改自己的作品,對鳴鳳和黃媽這兩個人物的描寫不曾看出什麼大的問題。忽然聽到這樣的批判,覺得問題很嚴重,而且當時只是往牛角尖裡鑽,完全跟著“造反派”的邏輯繞圈子。我想,我是在官僚地主的家庭里長大的,受到舊社會、舊家庭各式各樣的教育,接觸了那麼多的舊社會、舊家庭的人,因此我很有可能用封建地主的眼光去看人看事。越想越覺得“造反派”有理,越想越覺得自己有罪。說我是地主階級的“孝子賢孫”,我承認;說我寫《激流》是在為地主階級樹碑立傳,我也承認;一九七○年我們在農村“三秋”勞動,我給揪到田頭,同當地地主一起挨鬥,我也低頭認罪;我想我一直到二十三歲都是靠老家養活,吃飯的錢都是農民的血汗,挨批挨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