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五千萬!”
“可以招冠名,一季八千萬!當然這個不太好找,我們可以先播放一兩期,然後再冠名,只要收視率好,錢應該來的很快的!”
對於2005年的冠名權八千萬,等於2023年的四個億,這是個天價,可能比央視的廣告之王都要貴!
當然韓立只是說說,具體的,還需要專業人去搞。
韓立只負責內容與程式,裝置也要管一下,這是保證質量的東西,別的不想管。
當然加進一個人,應該不難的,應該會給面子的!
如果不是為了塞進去林瑤,韓立都不打算管的太多,質量好壞也不打算管!只負責內容!
但是為了林瑤,為了泛海公司,韓立可能會管的多一些!
“主任,到時候,我可能會管理一些要點,要保證節目質量!”韓立提前說明,是為了以後方便插手。
“這個可以,我們節目中心權利很大的!你可以代表我做出決定!”馬立春承諾道,只要節目成功,那就是自己的功勞。
“韓主任,投入這麼多,我害怕臺裡不一定同意!”馬立春說出自己的擔心。
“那臺裡可以接受節目外包麼?”韓立說道,他記得蒙面歌王,是外包的節目。
“外包?啥意思?”馬立春一愣!
“就是我找人制作節目,然後賣給臺裡,以廣告收入為分成,這樣臺裡幾乎不需要投入,當然節目版權,也是別人的!”
“沒有風險,不用投入,只是分出一部分利潤!這樣臺裡會同意麼?”
“如果同意這個方案,我可以試一下!”
韓立給出了方案,這個方案是建立在林瑤至少有一千五百萬的基礎上,如果沒有,那就沒有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