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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發上安靜等待他。

富麗堂皇的店面,她披著不合適的男士西服,頭上還有未取下的鮮花,但沒任何突兀感覺。旁邊的店員並不識得宛雲,卻依舊小心伺候。

馮簡收回目光,繼續繫上領帶。

話說回來,這位大小姐雖然眼光上佳,但極少親自挑選。即使面對自己的衣著,她都任由何瀧挑揀。比起女人對衣鞋衫帽的熱衷,宛雲態度淡淡,依舊擺著張素來萬事不經心的漂亮面孔,頗為虛偽——

馮簡突然想起什麼,推門走出。

宛雲打量他一眼,便轉頭對導購說:“就要這身。”

他伸手按住她。

宛雲挑眉:“好了,我幫你付錢。”

馮簡很不耐煩:“不是因為這個。你究竟什麼時候想起來?”

宛雲不解。

馮簡言簡意賅:“十年前的事情。”

宛雲這才明白,笑笑:“你說贈我鞋的事情?嗯,其實挺早就想起來。”

他臉色微沉:“……為什麼不主動說?”

“我以為你會主動告訴我。”

宛雲的從容語氣再次讓馮簡覺得出問題的是他自己。

他深深皺眉。這女人,究竟形容淡定好呢,還是瘋好。馮簡向來認為宛雲的行徑奇蠢而矯情無比,偏偏又不能和這種奇蠢而矯情無比的女人生氣。

口頭落敗已經讓人沮喪,更別說今晨他在她身上饜足的行為還歷歷在目。

馮簡飛快地在支票上簽名,想了想,又撕下一張留下。

“你自己也在店裡買件衣服穿。”回憶宛雲的包在昨晚丟了,馮簡抬手看眼手錶,沉吟片刻便再飛快從錢包取了張百元現鈔備用,索性把自己整個錢包都丟給宛雲。

“我上班時間來不及,司機跟我先去公司。你在這裡挑好衣服,待會自己坐計程車回家,或者我讓他接你。你在這裡試衣服,不必著急。”

宛雲下意識接過錢包。

她以為馮簡會接著之前的話題問下去。有關昨晚,有關過去,有關任何。但沒有,依舊沒有。馮簡囑咐完這些便匆匆地準備離去,似乎昨夜的酒醉只歸酒醉,一時內心的軟弱和傾訴算不得什麼,他從不迷茫。

馮簡在臨走前無意識地回頭,也看到宛雲站在原處望著自己。

很多時候,他都覺得身邊的女人有種隱隱在後的高傲感,似乎除了她自己,誰都難以上心。而宛雲的容顏、個性、經歷,似乎總藏在煙霧繚繞之後,難以捉摸。

此刻馮簡略微停下腳步,沉默片刻。

“我是真的有事。咳,你也給自己多買幾件衣服……但也不需買太多,這種東西過時很快,不必積攢——”

宛雲微笑打斷他道:“你快走吧。”

馮簡鬆口氣般,朝她點點頭後離去,不做停留。

宛雲低頭看著手裡的錢包。

馮簡所用為最普通的男士皮夾,皮料褶軟,無任何花紋。翻開裡面,塑膠層面已經全部磨損,顯然多年未換。其中證件和現鈔裝偙滿滿,樸實而略微貧乏的感覺。

她以前從不知道,原來錢真的可以觸動人心。

☆、54第十章:沉水

中午時;馮簡沒有像平日樣繼續忙碌或躺倒小憩。

躍入泳池,大腦放空。水之阻力是很奇妙東西。最開始在其中會倍感疲倦;處處不順;但習慣後則如魚得水;往後越來越不費力。

馮簡的指尖又一次觸到泳壁,在換氣時;聽到旁人笑道:“馮總真專注,連我在旁都毫不理會。”

隔著泳鏡,馮簡眯著眼睛辨認片刻。

其實不需要;周愈的臉是能輕而易舉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

馮簡扯動嘴角;奉還了個代表友好的微笑。

並非偏見或嫉妒;很公正來說,某些人就是另一些人的反面。至少是人生對立面。馮簡對此的態度,向來是等閒不惹。

本城又稱舟城,“舟”字同“周”,可知周氏在本城根深葉廣。彷彿這些還不夠,這戶倍出奇人,崇尚進化論至上的精英婚姻,夫妻必須學業家貌匹配,對待子女問題也從不嬌縱。周愈父親十四歲便被送到北歐荒原獨自生活半月在上流社會早成美談,而想必他的兒子也從不弱勢。

馮簡首次見到周愈,是在他最為煩躁的婚禮現場。當時沒多麼留意,只覺這男人和場內的新娘有隱隱相似之感,聰明腦殼,不動聲色,隱隱掌控,只比起宛雲,周愈什麼都做的更刻意些。男人中的出色相貌,一副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