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薪酬,趕緊跑去工匠處替換。
理由很簡單。看到懷抱豎琴,直覺反應即是遊吟詩人吧,肩扛斧錘渾身肌肉,那肯定鬥士了?憑外表不大能猜對內涵,可第一印象依舊重要。如果鎧甲殘破紀律渙散的走到敵人面前,倒是身經百戰沒錯,同時也精疲力竭吧?
所以不要叫人輕看最關鍵的一點,即是服飾。
不過也許該提醒她,用兩萬人攻打十萬多人的重城,也容易受敵方恥笑……
“好厲害……netes給你的?”
“別碰它!!”
神經質扭頭,左手點指的吼了一句。
“唉?”
“這把劍……”
迅跑過去,從僅餘一寸距離菲斯手底下救出來。
為什麼,本能的反應麼?其實給他看沒問題的吧,jan向來做東西講究堅固……以前使用的同樣由她贈與,並沒對他人觸碰敏感厭惡過。
“吝,嗇。”
“不對!這是------”
莫名其妙的緊握劍身怔,什麼讓我慌亂成這樣?
“算啦,不看了。只是必須把它交給你,”伸手摘下腰帶掛的精巧黃金短劍。“受委託的。”
“怎麼在你手裡?!”
曾經洞穿心臟卻無法結束憎惡物件生命,寄託所愛之人期望維護給予榮譽的信物,刃保持著脫手前的光潔鋒利。
回來路上想起來時候,以為丟在帕文了,暗地誓攻城後一定找回。即使叫我拿生命換取,也不能存放在敵人的戰利品寶庫。而且,要親手向他報復……
“原本我來是想揍你一頓。”
“什麼?!”
確定自己沒燒嗎?再怎麼說我也是------
“基爾不知道吧?很久前我就拿你當做榜樣。頭腦聰明、待人友善、有一大堆財富等著繼承。真是優秀,不愧顯赫家族的長子。整天形影不離,終究由於沒有血緣關係,長輩依靠你家的土地種植生活,身份地位相差懸殊,想稱呼親熱些都害怕捱打。當時我就計劃了,總有一天要用王授予的榮譽過你家的家徽,推翻心裡‘永遠第一’的討厭鬼。”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