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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又聰慧,才華橫溢(在當時的女子中應該算是吧),她若是在父母的溺愛之下長大,必是一孤傲才女。而她從小經歷的一切卻正是那句:心比天高,命比紙薄。

有人不明白她為什麼痴愛納蘭,納蘭沒有為他們的幸福做過任何努力,可是琳琅又何曾做過任何努力。也許這句話有失偏頗,但是琳琅的品性木已成舟,她對自己喜歡的東西不敢去追求,對納蘭如此,而在之後對待康熙,表現的更為明顯。

二.康熙的帝王之尊。

康熙對琳琅是一見鍾情,後來的種種,康熙一直處於主動,琳琅是被動。至於康熙,從文中看,這應該是他第一次談戀愛,至少是第一次如此狂愛。他是天子,八歲御極,帝王的很多特製已經深深的溶入他的骨血,所以他可以把很多權利行使的理所當然而不認為那會有什麼錯。譬如對於什麼東西他都要是最好的,否則寧可不要。對於女人他不但要享有初夜權,也要享有女人心理上的初夜權。

剛開始面對琳琅的主動出擊,在潛意識不可否認他存在一種:我看上你就是你的榮幸――這樣的想法,所以他認為琳琅應該是歡喜無限,而他自己也從未想過被拒絕的可能。直至“新恨暗隨”那一章,琳琅終於從正面對他作出拒絕,他豈止是感情上受挫,天子至尊,帝王之術都在某種程度上受到質疑,所以他採取當作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的態度,讓人覺得,至少他心理作出一種姿態――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後來納蘭賜婚,琳琅生病,病好之後無意中對康熙作出了“投懷送抱”之舉(見“闌風伏雨”那一章),使康熙歡喜無盡,先不說感情上,他的帝王尊嚴也受到了彌補:原來你不是無意,只是女人慾迎還拒的小把戲,瞧我把你放了一段時間,你不就主動了!(當然,康熙當時並沒有想到這些,但作為一個帝王,他潛意識裡一定有這種想法。否則不會人家明明是無意的,他確認定人家是有意的--帝王至尊在他潛意識中意淫)。而他的這種在戀愛上要不得的帝王心理,在之後更是他們之間戀情的大障礙。

三.兩人之間的“誤會”。文中一共說道三次誤會:扳指,手帕,如意。

(1)扳指那次促成了兩人戀情之間的一次小飛躍,這裡就不細說,只是我認為這次的扳指事件是畫珠,魏長安,太后主使。(根據排除法,排除榮嬪,端嬪,安嬪,所以只剩下太后了,且魏長安和畫珠都算是太后的人吧)。

(2)第二次誤會就要命了。從琳琅初次受寵幸到私相傳遞手帕事件之間,琳琅肯定是喜歡康熙的,那畢竟是一個優秀的男人,且對她如此眷顧,所以這段時間琳琅對康熙肯定是真心實意的,有報答的成分,更是去努力愛上他。也許琳琅的心中已經明瞭納蘭不可求,康熙此時只能算是她退而求其次的選擇,這個男人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是此後她的依靠。就在琳琅幾乎就要愛上康熙的時候,手帕事件爆發。此時康熙的表現真是讓人失望透頂。

在康熙,其實是可以理解的,此生空前的一次戀愛(目前是空前的,不知道是不是絕後的),自己竟然不是她心中的唯一,甚至不是第一,原來在此之前,早有了一個“他”,對他而言,是情何以堪。其實這種事情,放到現代,真的很一般:你的男(女)朋友在你之前有過幾任情人,你若真的愛他(她),就要釋懷,包容他(她),耐心等待,因為這個時候表現你的真愛無悔,是奪得對方心的最好時機,有個詞:以退為進,趁虛而入。可是康熙那個豬頭就是受不了,他的帝王之尊出來作祟(其實這也不能夠怪他,人家是帝王嘛,怎麼能夠受這種委屈)――把琳琅摒棄身邊。

其實康熙明白這次是個陷阱,他不是生氣私相授受,是生氣自己竟然做了冤大頭,委屈第二。我一項認為兩個人相愛是需要時機的,錯過了時機便再無可能,可是這個豬頭玄,硬生生把第一次機會錯過了。諸位看官可以想象某玄拋卻帝王之尊及情人的嫉妒作出不計前嫌的樣子――對妹妹說我們所擁有的是現在和將來,琳琅怕是真要死心塌地的愛上他了,之後納蘭在妹妹心中真要風情雲淡,從此琳琅和某玄比翼雙飛(^_^,口水!!!!!)。

所以這次的手帕事件,本來可以和扳指一樣,成為某玄對妹妹表現情深意重的好機會從而促成兩人感情的一次大飛躍,可是豬頭啊豬頭,已經知道是別人布的套,可是剛好打到他的死穴上,便再也逃不了。所以正如安嬪所說:“這背後的人,才真正是厲害。”這個人要算準依康熙愛琳琅之心,犯了其他規矩都好說,唯有曾經有過鍾情之人這條,無論康熙是作為情人的身份,還是皇帝的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