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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多人的面丟臉,最心愛的女人又被毀了臉,只怕,他已經滿肚子委屈與怨憤無處出,可偏偏這時候,紅喜不知死活的找上門。

哼,就算平日裡,高逸庭道貌岸然時,也定然不會允許此事發生,何況,今日

所以,紅喜今晚,只怕是有去無回。

醉兒滿頭黑線,誰都猜的到大少爺留下紅喜了,可是,有事?究竟是什麼‘事’,可是太容易讓人遐想連篇了,難道,小姐都不介意的?

“可是,這深更半夜的。紅喜又是一個姑娘家,到大少爺的屋子裡,總不太好。”醉兒慢吞吞的說,一邊說還一邊觀察著李青歌的反應,心裡想著,她說的這麼明顯,小姐就算白痴也應該能聽明白了吧。

李青歌微微揚眉,斜睨了一眼醉兒,“你若好奇,不如親自去打探打探。”

“額——”醉兒小臉一紅,那種聽牆根的事,她才不做呢。

不過,小姐是真的不在乎嗎?還是,太難過了,以至都麻木了呢?

突然,醉兒有些替李青歌難過起來,一個夏之荷就已經鬧不清了,還多了一個紅喜,哎,小姐呀,怎麼這麼命苦?

李青歌此刻已經脫了外衣,鑽進了被窩,還見醉兒愣在床邊,一會愁眉一會苦臉的,不禁搖了搖頭,輕笑道,“罷,你也別回去了,就在這裡陪我吧,也省的你回去胡思亂想。”

“嗯。”醉兒聽言,激動的點頭,忙褪了外衣,脫了鞋子,爬到床裡。

挨著李青歌躺下後,醉兒心情一下子平復了許多,“小姐,你真好。”她聲音低低的懶懶的,似乎還帶著昏昏欲睡之感。

李青歌微微淺笑,沒有言聲,只稍稍側了側身子,將她的被子掖好。

“小姐。”醉兒卻被她的這個細微動作,感動的一塌糊塗,一種久違的溫馨襲上心頭,讓她翻身抱住了李青歌的胳膊,“小姐,還記得嗎?當年我被夫人撿回府裡時,所有人都以為我活不成了,只有你,每天的陪我吃陪我睡陪我玩,根本沒將我當成一個快死的人,那時候,晚上睡覺你也是這樣替我掖被子的”

說到這裡,醉兒心頭一酸,喉間便哽咽的說不出話來。

她是孤兒,記事的時候,就是一個人了。

她沒有爹孃,沒有朋友,唯一對她還算照顧的,便是老疙瘩了。

老疙瘩是乞丐,因為背駝的厲害,就像長了一個很大的疙瘩似的,所以,人都喊他老疙瘩。

其實,老疙瘩不算老,至少,他的頭髮沒有一根是白的。

老疙瘩也是乞丐中最愛乾淨的,至少,每天都能見著他到河邊洗臉,只是,卻從來不准她洗臉。

老疙瘩說,她當乞丐不會太久,因為她有娘。

老疙瘩說見過她的孃親的,那是一個極標緻極貴氣的女子,每每說到這時,他的神情總帶著某種迷戀般的夢幻感覺,而她則十分鄙夷的朝他吐口水,嘲笑他是想女人想瘋了。

老疙瘩看她的樣子,則不住的搖頭,說,她還沒有她孃親一半漂亮。

切~~~~

後來,一場瘟疫襲來,老疙瘩死了,她守在屍體邊三天三夜。

後來,進了李府,洗了澡,換了乾淨的衣服,那是她有生以來,第一次瞧見自己的樣子。

“醉兒”李青歌側過身子,對上她被淚水模糊的雙眼,心,狠狠一揪。

原來,她都記得?

當年,娘和爹去災區義診救人時,帶回過一個與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那孩子就是醉兒。

當時,她瘦小乾枯,就像烈日炎炎路邊被烤焦了的小草一般。

娘將她交給了自己

一直以來,除去她被帶回來的頭一年,她一句話沒說過之外,這之後,醉兒儼然一個嘴巴歇不住的話嘮。

她以為這丫頭早已忘記過去,所以,才能過的如此快樂。

可此刻,看著她的眼淚,她突然有些明白

“醉兒,對不起,這些年,我”想到前世慘死的醉兒,李青歌心裡無比心痛與內疚,這丫頭是如此信賴與依賴自己,可上一世,她卻將她忽視了!

“小姐,你說紅喜與大少爺現在在幹嗎?”正當李青歌自責時,醉兒眼珠子一轉,賊兮兮的問了一句。

李青歌微微一愣,就見醉兒將眼角淚痕抹乾,然後,發狠的道,“小姐,要不是你攔著,醉兒真想去將紅喜那死蹄子拽出來,剝光了衣服,讓她羞死,真是不要臉。”

額,這越說越歪道了。

李青歌苦笑,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