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的底紋。果然,不會錯,我找到一片殘破的標誌。
是“育霆”的畫紙,再從僅僅拼出的素描一角來看,我心裡已經有了數:這正是那天路凱程在“育霆”畫室畫的那個小號!
原來,他是畫給裴滿當生日禮物的啊,只是,裴滿為什麼會如此生氣地撕掉呢?
理由不可知。不過,到能肯定這一點,路凱程確實對裴滿很上心,他那天臨摹地那麼認真,而且,慕夜也說過裴滿曾是“育霆”鼓號隊的,應該是吹小號的吧,並且,一定很喜歡小號,否則,路凱程會特意畫這————
我停止了拼圖,雙手枕在腦後躺向草地,看著悠藍的天空,突然,哼了一聲,“我也想送他一隻小號。”
“什麼?”喜耐疑惑地看著我。
“喜耐,幫幫我吧!”微笑著看著女孩兒,我的眼底全是狡黠。
“紫上,你很有想象力,可是,這樣真的很費事兒!”喜耐端著畫粉在那邊埋怨地跟我說,
“我要讓他看到我的心意有多大!”粗魯地擦了擦額角滲出的汗,我依然挺大勁兒地在小籃球場上推著畫跑道的畫粉機。
之前,我已經在籃球場上描出個超大型的小號了,現在只要添上畫粉,相信,裴滿上完晚自習出來一定能看到!
“咳,紫上,你的這種激|情真能和格雷諾耶有得拼!”喜耐笑著搖搖頭。格雷諾耶是德國人聚斯金德的暢銷小說《香水》的主人公。我們兩最近都挺迷這本小說。
“No,No,我哪有格雷諾耶那麼瘋狂,那是個天才的魔鬼。”我笑著感嘆。真的,格雷諾耶是個殘酷的奇蹟。這個在香水作坊裡勞動的孩子,某一天,用鼻子追蹤著一種令人目眩神迷的香味。他發現了一個美麗的女孩,為了攫取女子身上難得的體香,他殺死了女孩,把她的香味儲存起來,變成自己的香水。他先後謀殺了26個少女,每次謀殺只有一個目的,她們身上特有的體香。對格雷諾耶來說,每一次都經歷了一場戀愛,只不過他愛的不是人,而是她們身上的香味。所有的人都為他製造出的頂級香水癲狂,直到最後一刻,香水讓迷醉的人們把他撕成了碎片。
很精緻的殘酷,兼具後巴洛克式邋遢與馥郁的矛盾,是個有趣的故事。
“可是,紫上,我覺得你身上流著和格雷諾耶一樣的血液,”喜耐皺起眉頭,一本正經地盯著我,
“是嗎?”莞爾一笑。我真會也瘋狂到那種程度?聳聳肩,不可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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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對了,還記得小說裡那個有著一頭飄逸紅髮和石膏般蒼白面板的少女嗎,我是不是也學著她掛著香水瓶子在黑夜裡突然出現在裴滿面前,他膽小,說不定一下就記住我了。”淘氣地聳聳鼻子,跟喜耐開著玩笑,
“咳,他早嚇死了,你這樣,我看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