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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頁

啊!

詹姆斯氣得想和鼓手真人pk。

蘭斯快笑斷氣了。

反而是西奧像以前一樣,滿臉崇拜地望著鼓手:“不愧是鮑德溫啊!”

氣過、笑過、也鬧過後,多年不見的隔閡終於一點點兒消失,大家又像曾經那樣熟悉起來。

然後,蘭斯輕聲問:“吉米,我們還能一起上路嗎?”

樂隊重組?

詹姆斯起初是有點兒猶豫的。

這一段時間,他和蘭斯相處得很好。畢竟,不管發生什麼,他們之間的感情始終都在。從小相識到現在都快二十多年了,這樣長久的情義,哪怕不算愛情,僅僅說友誼,也早就是不可割裂和捨棄的。

但感情在,並不代表樂隊就能順利重組。

先不說兩個人平時行事風格和性格上的差異會不會在重組後,又帶來一堆的矛盾和爭執?單說重組一個曾經那麼輝煌的樂隊,到底有沒有必要?

考慮到重組需要涉及的種種麻煩事,詹姆斯沒有立刻答覆蘭斯。

但在晚上,他習慣性地在日記上記錄整件事的經過,並且,邊思考,邊寫下自己的想法:[真的有必要重組行星嗎?讓它留在巔峰不好嗎?如果我們重組後失敗……]

然後,詹姆斯停下來想了好一會兒,才慢慢地劃掉了[重組失敗]這一行字。

他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接著自嘲地笑了:“我居然也他媽會這麼想?”

知道嗎?

很多人玩搖滾,是因為不想長大。

因為搖滾樂本質就是屬於孩子(不單指生理年齡)的音樂。

孩子往往不會思考,他們有了情緒就要啊啊啊叫著發洩,才不管你是高興還是不高興。

很多最開始玩搖滾的小混蛋其實都不到二十歲。

當他們想唱歌了,根本不會去想東想西地考慮,直接跑去雜貨店偷幾個裝牛奶的箱子,找個空地方,堆疊到一起,再勇敢地跳上去,不考慮技巧、不考慮調子、不考慮觀眾是鼓掌還是喝倒彩,放開嗓子,瘋狂嚎叫,將內心中所有積存的情感,肆無忌憚地宣洩而出!

這就是搖滾!

但太過激烈的情感很難一直維持下去,除了天賦異稟、心理強大的傢伙,沒人能永遠這樣。

通常要不了幾年,過於激烈的情感就會耗幹一個人。

然後,這些人會乖乖收起年少時的輕狂不羈,不再憤怒、不再叛逆,變得負責任、成熟,融入社會……也就變得不再那麼搖滾。

這好比當一個人開始權衡利弊後,自然不會像少年時一樣一往無前。

要麼搖滾,要麼放棄。

所以……

——我會放棄嗎?我會害怕失敗嗎?

——去他媽的!!

闊別幾年後,行星原始四人組終於重新聚首。

很奇怪,四人按照舞臺站位站好的那一刻,一種奇特的氣場籠罩了整個排練室,而當他們一起在排練室裡奏響第一聲音符時,那種化學反應,像是有什麼神秘的存在發出了一聲‘點火’的命令,一陣山崩海嘯後,載著‘行星’的運載火箭就這麼拖著長長的烈焰,猛地拔地而起,直衝雲霄。

所有人伴隨著兇猛的音樂做著屬於自己的那份熟練工作。

每個人都如重回水中的游魚一樣,感受到了由衷的放鬆和契合,然後,輕輕一個擺尾,那些曾經的難過、怨憤、不幹和委屈就被統統掃到一邊,過往快樂、幸福的記憶重新浮現在眼前。

他們情不自禁地在音樂中互望著彼此,彷彿心有靈犀一般,雖然沒有說一句話,可眼神卻表達出了一切,興奮、激動和喜悅,以及:“兄弟們,我們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