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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房子的嚴重毀壞問題,大家根本想不到任何可以拿來和房東交代的理由,也不想賠錢。

因為,這個時期的他們口袋裡依然沒多少錢。

別看他們漸漸出名了,發展得也很不錯。

可英國這時候有一個很變態的制度,大概內容就是,唱片發行十二個月後才能拿到錢,如果是在海外發行的話,那時間可能還會更長一些。所以,如果他們跑去問財務人員的話,肯定會被告知收益的數字正在日漸增長什麼的,可樂隊所有人都沒看到過真正的錢。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決定裝死地等埃布林出現後,甩鍋給他。

但這時候的埃布林正忙著另一個計劃。

他託人找關係地想把行星樂隊塞進一個大型全國巡演隊伍裡。

因為這支巡演隊伍的規模很大,參加的人數眾多,主要比較出名的,有前輩級別的音樂人勞倫斯曼利、英國甜心喬安妮、海邊男孩組合,還有羅莎姐妹等等。可以想象,假如行星也能加入到了這場巡演中,不管是從社交的角度,還是名氣和發展角度來講,都會是一次較大的提升。

但目前為止,巡演負責人還沒有給他答覆。

所以,他暫時沒空過來管他們。

幸好,蘭斯的靈感又回來了,短時間內應該不會再執著去拆家了。

他跑回屋子裡奮筆疾書,還把詹姆斯也叫進去幫忙。

其實也沒什麼忙的。

詹姆斯就無聊地坐一邊等,每次讓他唱的時候就聽話地開口唱,這讓他隱隱約約總有一種‘我和蘭斯的吉他可能是同等地位’的錯覺。

但不得不說,創作是一種很私人,也很情緒化的過程。

如果一個人能完全無保留地向另一個人展示出所有的時候,通常也是一種信任的代表。

所以,儘管詹姆斯這個時期對創作什麼歌曲的興趣還不大,卻依然接受了這個邀請。

接下來,大約有一週左右的時間,他們倆一直都在屋裡折騰那些旋律和歌詞。

和以前一樣!

或者說,正如蘭斯預料的那樣,兩個人在一起的效率果然更高一些。

熬了三四天,算上蘭斯以前創作的歌,還有這些天搞出來的新歌,再加上幾首翻唱的經典,差不多能湊夠一張專輯後,兩個人才徹底停了下來。

詹姆斯仰躺到床上。

他累得直接哀嘆一句:“太麻煩了,以後你還是自己寫,不要找我了。”

但蘭斯假裝沒聽到他的話。

他這個時候已經發現,自家金髮主唱和自己在音樂方面很可能是最佳的創作搭檔,每次他們在一起時,都會有著非常好的默契,並且還能彼此互補。

最早確認這一點兒的時候,還是因為那首的現場表演。

儘管蘭斯一直說什麼不記得喝醉後的事情,可那確實是在說謊。

他始終都沒忘記詹姆斯倚靠在自己身上時的感覺。

呼吸、心跳、熱度,還有那令人欣羨、宛如被上帝親吻過的喉嚨發出的美妙嗓音。

在音樂中,或者說,在醉酒導致的模糊意識中,他當時失控展現出的極富侵略性和攻擊性的吉他旋律,是很破壞歌曲整體性的。因為不管是想攻擊還是想侵略,必須有同樣實力的對手正面接下來,才可以讓場面變得精彩。否則,那就是一場單方面碾壓,碾壓到最後,只剩下乏味。

可整件事最妙的一點兒就在於——棋逢對手,將遇良才。

當詹姆斯察覺到了吉他旋律中咄咄逼人的情感時,完全不經思考地順著旋律,放棄了過於輕鬆卻弱勢的口哨,反而用了也許會令大眾詬病,但確實是人類表達激烈情緒時的最自然聲音,藉此來對抗激烈的吉他旋律,並配合著吉他聲,向觀眾呈現出了高潮、起伏又跌宕的情感變化。

是他的臨場應變促成了整首歌的精彩,從而使得整首歌的演繹達成一比一戰平的效果。

勢均力敵的感覺太美妙!

以至於蘭斯後來在隨身筆記本中清楚地寫著:“i’ve never t anyone like hi”

總之,歌曲湊夠數後,還需要進行挑選,來確保整張專輯有個統一的主題。

這些問題需要去錄音室中,和那位製作人先生一起商量著來了。

而這個時候,又一個好訊息傳來。

除了在排行榜上大放光彩外,還將行星樂隊送上了《流行之巔》( of the 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