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漫不經心地掃視全場,跟著熟悉的音樂繼續唱歌。
這時候,前排的一個觀眾朝著臺上扔了一瓶可樂。
因為角度的問題,沒砸中詹姆斯,卻砸在了蘭斯的身上,裡頭沒喝完的可樂瞬間灑在了他的襯衣上,燈光下異常明顯……
在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的時候,詹姆斯把裙子一撩,一個五十米衝刺跑,縱身一躍就跳了下去。
這一連串動作特別帥氣,然後,他和扔可樂瓶的觀眾在底下打起來。
樂隊成員出於習慣,演奏居然還沒停止。
於是,金髮主唱就如自帶bg一般,在底下跟著節奏地瘋狂幹架。
尖叫的,吹口哨的,鼓掌叫好起鬨的。
全場沸騰!
吉米撕報
幹架這玩意兒非常講氣勢。
只要心裡有一點兒猶豫,就會立刻顯露出來。
可當時的形勢是……
這個扔可樂的混蛋是本地人,也就意味著,周圍很可能有什麼狐朋狗友,或認識的人。
如果一下子不能震住他!
那要對付地就遠遠不止是一個人了。
從小混在底層的詹姆斯深諳鬥毆的種種訣竅。
所以,二話不說,先發制人。
當他一聲不吭衝上去時,不管心裡怎麼想,起碼錶面上看起來殺氣騰騰,完全不像是普通的那種去打一架出出氣、發洩下情緒,而是去殺人的,那雙清澈的綠眼睛裡近乎赤裸地寫著:去死!
事實似乎也是如此。
在把人掀翻在地後,砰!砰!砰!砰!砰!砰!詹姆斯騎在那混蛋身上,一拳接一拳地照臉狠砸,血花四濺。
這時候,背景音樂中,還配著鮑德溫的低音鼓聲,一聲聲巨特麼地有節奏!
旁邊看熱鬧的人沒想到這麼個發展,都有些看傻。
關鍵是這場景反差也有點兒太大,金髮碧眼、穿著花裙子,姑娘一樣的主唱瞬間變身成狂戰士?
保安終於姍姍來遲。
他們拼命地擠進人群喊著:“夠了,夠了,吉米!”
這些倒黴的傢伙先把自家打了雞血一樣的主唱給硬拽起來,又急忙去扶那名快被打暈的觀眾。
詹姆斯抹了一把不小心濺在臉的血跡,滿臉地嫌棄,終於從沉默中開口:“傻逼!”
“吉米,回舞臺上,馬上回去,這裡我們來處理!”幾個巡演工作人員紛紛過來喊。
詹姆斯這才恨恨地轉身,重新氣勢洶洶地朝著舞臺走去。
當他走過去的時候……
周圍的人群幾乎是無意識地齊齊往兩邊讓開,給他空出了一條路。
明明是喜歡的明星。
可這時候,居然沒人敢像以前那樣湊過去了。
舞臺上,蘭斯率先迎過來。
他抱住自家主唱,低聲安慰:“沒事了,我們繼續唱歌。”
詹姆斯平靜地點點頭。
如果不是臉上還有沒擦淨的血漬,看起來真是無害極了。
他拿起麥克風,重新站舞臺中央,但在開始表演前,卻對觀眾喊了一句:“我是來這裡唱歌的,不是他媽的讓你們用東西來砸我的!所以,你們最好別他媽再那麼幹了,懂嗎?”
這回沒人再當他是好欺負的弱雞了。
那些挑釁的人全都熄火,底下一片鴉雀無聲。
詹姆斯也不理,自顧自地就唱起來。
只不過這一整個晚上,所有歌的感情都不太對勁兒了。每一首歌,包括一些本應很甜蜜的情歌,都被唱得像是隨時要把愛人搞死一樣……
但無所謂!
釋放內心的激情,呈現靈魂中瘋狂的一面,才是他媽的搖滾。
觀眾們很快就被歌曲的新風格吸引,隨著音樂的節奏在下面跳了起來。
聚光燈跟著詹姆斯的跑動在舞臺上來回轉,明亮的燈光下,賣力唱歌的金髮主唱全身都被汗水浸透,可他似乎根本感覺不到累,藉著音樂來發洩出所有的負面情緒。他的嗓音比平時還要高亢、尖銳,高音處還有一種隱隱的撕裂感,透著無時無刻想要去大打一場的憤怒和不滿,像是一團席捲一切的烈火,有著誓要燒光一切的毀滅感。
演到最後,臺下的觀眾幾乎都忍不住露出了震撼的表情。
他們忘記了之前的挑釁和鬥毆事件,全都興奮地望著舞臺,沉浸其中,高喊著樂隊的名字,還試圖挽留他們再加唱一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