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不復返!
其實,在他下車不到五分鐘的時候,林德就後悔了。
慫包弟弟也是親弟弟啊!萬一出事怎麼辦?
他開始在前頭不斷地拿手指一下一下敲方向盤,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
其他人被鬧得也胡思亂想起來,紛紛憂心忡忡地往窗外張望。
差不多足足二十多分鐘過去了。
正當每個人都等得心煩意亂、擔心到不行的時候……
一輛有點兒破爛的紅色雪佛蘭慢慢悠悠地開了過來,開始在旁邊‘嘀嘀嘀’地不停按喇叭。
林德這會兒不想再惹事,直接把車往路邊靠了靠,給它讓路。
可那輛紅色雪佛蘭得寸進尺,繼續跟過來,沒完沒了地繼續按喇叭。
行星樂隊的所有人都炸了!
今天這是怎麼回事啊?人善被人欺?
林德直接拉開門下車,氣勢洶洶地要衝過去打架。
其他人也蓄勢待發,隨時準備過去幫忙。
但那輛紅色雪佛蘭的車門開啟後,一個久等不至的人突然出現在了大家眼前,亂糟糟的金髮在風中飛揚。
他懶洋洋地趴在鮮紅色的車門上,眉飛色舞地朝他們吹了一聲口哨,熟悉的狡黠綠眼睛,熟悉的燦爛笑容,熟悉的兩顆尖尖小虎牙……
“操!吉米!”蘭斯望著窗外的眼睛都直了。
他拍著窗戶語無倫次:“你他媽,你他媽……”
“怎麼回事?車哪來的?”林德滿心疑惑。
“呃……我偷的。”詹姆斯老實地回答。
“偷?偷誰的?”
“you know~……某個不付工資的黑心老闆?”
“shit!你怎麼做到的?”
“這個嘛,說來話長……因為我在夢裡修了十年車後,對汽車這玩意兒各種構造都無師自通。”
“胡扯!”
“嘿嘿嘿。”
必須宣告,這事做得不對。
不合法,也不道德。
可所有人當時都覺得太特麼解氣了!
惡人就該有惡人磨。
所有人都撒歡地跑下車,對著詹姆斯又抱又親又摸又拍:“幹得漂亮啊,吉米!”“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憋著壞呢!”“你這傢伙居然不叫上大家一起。”“哈哈哈哈,太棒了!那混蛋活該遭報應!”
亂糟糟一通後,就是火速撤離案發現場!
再之後……
這輛車被抵押給了一家賣三明治的快餐店。
頂著對方一臉看傻子的神情,換來了一頓價值二十磅的晚飯。
沒錯,就是二十磅。
因為說好二十磅那就二十磅……
在樂隊所有人眼中,它只值二十磅。
大家自覺光明正大、坦坦蕩蕩,只拿自己應得的那一份。
這事發生後,給團隊帶來了很多潛移默化的影響。
比如,樂隊四名成員,包括蘭斯在內,都不願意再穿太規規矩矩的服裝,或者對外表現出什麼溫和有禮的樣子了。因為,往往越是好脾氣,越容易被人當成好欺負的角色。為此,他們寧願塑造出一個看起來不太好惹的惡人形象,也不想再被人欺負。
於是,蘭斯越發高冷,在舞臺上幾乎不再露出笑容;鮑德溫變本加厲地邋里邋遢,看著就像個孤僻又古怪的人;西奧一直致力於裝酷,年紀輕輕就紋了一胳膊的花臂;詹姆斯算是變化最小的,他還是喜歡對人笑,可實際上,卻是樂隊中最難接近的人。
與此同時,他們也沾染上了一些惡習。
由於長時間的演出,導致他們完全把舞臺當作了一個可以盡情發洩情緒的地方。
而在沒有紀律的拘束下,他們開始顯得過分放鬆。
他們學會了在舞臺上抽菸、拎著啤酒瓶子喝酒,有幾次,詹姆斯唱累了,還會趁著蘭斯吉他lo時,蹲下去和前排觀眾肆無忌憚地聊天。
這些行為極不專業。
可在巡演階段也算有利有弊,因為它幫助樂隊成功拉近了和歌迷的距離。
他們每演一場,歌迷的數量就會增加一些。
甚至,還出現了追著他們巡演路線跑的死忠歌迷。
但當他們好不容易長途跋涉到倫敦,又憑藉他們的巡演經理戴維斯以前的人脈,聯絡到一家規模較大的酒吧,準備演出時,卻被半道打斷了。
幾名警察走了進來,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