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周,你又打回去了。”
“等等,這倒是我的作風。但這都什麼時候的事了啊?”
詹姆斯覺得這記憶可能有點兒太久遠了。
蘭斯沒理他,自顧自地吸了一口煙。
然後,他微微一笑地解釋:“我在學校時,座位靠窗,正對足球場。”
詹姆斯不由得綠眼睛一亮:“所以……”
蘭斯回答:“所以,你從入學以來,只要是在足球場約架,我差不多都看過。”
“嘿嘿,我打架帥吧?”
“你對鼻青臉腫是不是有什麼誤解?”
“那你還看那麼久?”詹姆斯不服氣地叫了起來。
“我無聊看個樂子。”蘭斯一邊在嘴上回答,一邊在心裡說:“看看小傻子到底什麼時候服軟……”
“等等。”
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記得,每回事態一嚴重就特麼會有老師出現?神出鬼沒的……”
蘭斯坦然地回答:“對,我乾的。”
“……你,你別告訴我,你那會兒就喜歡我?”詹姆斯不禁滿臉狐疑地望向自家吉他手。
蘭斯一下子笑了起來:“你想多了,怎麼可能?”
怎麼就不可能呢?
詹姆斯還想繼續追問。
但蘭斯這人太能憋了。
只要他不想說,把自己活活憋死也不會透露一個單詞。
[說不定……他真暗戀我很久了。]
詹姆斯在日記裡寫,然後,又覺得太自戀,難為情地把這句話劃掉了。接著,又寫了一句:[算了,不想以前的事,反正我們現在在一起了。]
除此以外,他還隨手寫了一句:[在臥室裡,客廳裡,院子裡,街道上,舞臺上……只要回頭,就能看到我的吉他手在哪裡。]
過了一段時間後,他把這句話改了改,當歌詞用了。改動的地方挺小,就只是把‘吉他手’改為了‘愛人’。
接下來的日子過得飛快。
憑新專輯證明了自身實力的行星樂隊又開始新的一輪巡演。
但是,這次的巡演卻和以前有點兒不同。
從一開始就狀況頻出。
怎麼說呢?
在此之前,一群鄉下來的小傻子,連怎麼使喚人都不會,所以,除了注重形象的蘭斯總帶著什麼專屬服裝師、造型師以外,其他成員身邊頂多也就是配一個助理,偶爾有事情需要辦,多數是找巡演團隊中的工作人員幫忙。
但這一次,鮑德溫和西奧身邊多了一堆不認識的人。
以至於詹姆斯很快意識到:“如果不算是蘭斯的話,我他媽居然是唯一一個獨自上路的人?”
先說鼓手鮑德溫的問題。
他這次出門巡演,居然帶上了他老婆。
那個據說要和他鬧離婚,但也算是彼此相愛,似乎還有點兒青梅竹馬關係的姑娘,名字叫愛麗娜還是艾麗莎的,詹姆斯記不清了。
但因為她燙了一個挺有趣的蓬蓬頭,所以,他私底下和蘭斯說話總是會用‘那個蓬蓬頭’來進行指代,說順口就變成‘蓬蓬’了,後來還不謹慎地說漏了嘴。但那姑娘的脾氣和鮑德溫簡直一樣好,不僅沒介意,還笑著同意了他們這麼叫。之後,大家就都‘蓬蓬,蓬蓬’地喊她了。
正常來講,巡演中的搖滾樂隊是有一條約定俗成潛規則的,那就是不帶家屬。
一來,這可能會分散樂手的注意力,造成在排練和演出中精神不集中;二來,男人扎堆的地方,帶女人容易出現糾紛;三來,很多搖滾樂隊在外玩得比較瘋,帶了正式家屬,大家都會不自在。
但行星樂隊在後兩者方面基本不會出問題,至於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