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善不屑的搖了搖頭,“本官驗看了屍身,分明頭頂有青腫傷損,就是你打出來的,還強要說打得輕,哼哼,莫非想抵賴嗎?”
秦林卻皺了皺眉,問道:“陳銘豪,據你所說,田地每畝價值二十兩,那麼最多賣掉三畝就能把賬還上,何必非得等到年關逼債?”
陳銘豪臉拉成了苦瓜:“起初是捨不得賣田,想著自己省省、再借同僚的餉銀還賬;到後來眼看年關將近,小的就慌了,硬著頭皮賣掉兩畝還他銀子吧,沒想到別人聽說小的欠了楊家的賬,田地又挨著他家的莊子,立馬扭頭就走,沒人敢買呀!”
原來是這樣啊,案情看來並不像一開始看起來那麼簡單。
秦林微笑著摸了摸下巴。
“楊總督御下不嚴,所用家人多貪鄙刻薄,”黃嘉善也苦笑著搖了搖頭,又正色道:“情雖可憫,律法難容,陳銘豪鬥毆殺人,《大明律》上清清楚楚,凡鬥毆殺人者、不問手足他物金刃、並絞。”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小的並無怨言,”陳銘豪沮喪的耷拉著腦袋,“捕爺到家的時候,小的就知道糟了,任他們捉來縣衙……”
黃嘉善神色古怪的看了看秦林,果然如這位秦長官所料,捕快們根本沒有和陳銘豪發生衝突,人犯完全是束手就擒的。
秦林聽了這些,不置可否:“麻師爺在鬥毆之後三個時辰才死掉,焉知其中沒有別的緣故?”
“手足、及以他物毆傷人者,保辜期限是二十日,”黃嘉善一本正經的背誦著《大明律》條文,神色頗為複雜,覺得陳銘豪老實得可憐,但按律法確實又該他抵命,作為百姓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