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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的自尊,我已經習慣了。跟她在一起,我什麼都習慣了,再不好的事情也能接受,再不樂意乾的,都幹了,我沒有她不行,只有死路一條。

認識小輕是在一個文學社,那時候我已經小荷才露尖尖角,在全國各地的文學刊物上發表了一些詩歌,尤其是在《湖南文學》上發表了短篇小說。一個新成立的文學社請我去,給我掛了個副社長的頭銜,小輕是秘書長,負責所有的勤雜事務。到文學社去的那天,就是小輕接的我。她在電焊條廠外面的公交車站,一個冬天,穿著綠色的羽絨服,戴著一長串紅色的耳環,塗脂抹粉,看上去美極了。不知道她等了多久,臉都凍白了,兩隻手一直放在嘴邊呵氣。這個文學社沒有弄出什麼名堂,唯一取得的成績,就是讓我和小輕同居了。

我不喜歡和人打交道,為了小輕,我上串下跳,介紹了一些編輯給小輕認識。還好小輕是生來熟,她和編輯的關係一下子就超越了我和編輯的關係,這讓我高興。慢慢地小輕就拋頭露臉了,到處和人交際,而我則退到幕後。

小輕心思縝密,感情細膩,天生有文學才能。她的散文細的地方,使人呼吸停頓;美的地方,叫人流連忘返;疼的地方,讓人淚流成河。在她的文章中,你看到的不僅僅是文字,文字背後的淚水、嘆息、駐足、眺望,都可以觸控得到。我自問我是比不上小輕的,這不是下苦工不下苦工的問題,也不是多讀書的問題,這就像有人生來是當幹部的命,有人再努力奮鬥,也是個普通人。

明白了這個道理,我決定寫東西的事情就由小輕負責,生活的事情由我負責。我可以不寫東西的,因為除開寫作,我還有個致命的愛好,讀書。我常常不知道如何處理寫作和讀書的時間關係,這下好了,我專心讀書,小輕專門寫東西。

這是一段讓人難以忘記的美好時光。當小輕關上書房的門,我就自由了,隨意拿本書,跑到外面去讀。我曾在水稻剛剛插下去的田邊讀書,曾在魚塘邊的大樹下讀書。如果小輕同意,我甚至跑到石峰公園、奔龍公園,坐在草地上讀書。我多次去湘江邊上,耳裡聽著汨汨的水聲,翻開一本書。

不要認為我就讀出了名堂,我是“清風不識字”,亂翻書,什麼都看。我曾看過幾本像地震啊、黃牛啊、土壤與植被的書,我以為這是科普書,沒想到是專業書。

事情正在起變化,只是愚鈍的人沒感覺到。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慢慢我和文壇疏遠了,新進者不認識,老一輩沒記住,越是這樣,我越是遠離文人,終於變成後來那樣。大家只知道我是小輕的男朋友,至於我還算什麼,就沒人瞭解了。

平靜的生活消磨了鬥志,更沒辦法的是,我愛上了這樣的生活。

有段時間小輕頭疼,我就買了一支氣槍,打鳥給她吃,每天清早出門,中午之前趕回來,做完飯又出去。我打不中鳥,所以要花很多的時間,才能弄到幾隻,勉強能夠吃一次。吃了我的鳥,小輕的頭不疼了,越發好使,寫出的文章流暢自然,不斷不斷地發表,一步步奠定了她的地位。

對錢小輕管得死,來了稿費通知單,她存著,存到一定數目,一個人去郵局取,取了就存進銀行。給我的哪怕是一分錢她都是有數的,用本子記著。我喜歡她這樣啊,因為我是亂花錢的人,錢是花了還是掉了都搞不清,要是我自己有錢,我也會一分不少都交給她,她會管家嘛。

只不過她摳得太死,有時候真的一塊錢都拿不到,好幾天或者半個月口袋都是布貼布,這我不喜歡。有次在檢察院那裡無意中碰見蘇雅麗,別說吃飯,就是給蘇雅麗買瓶飲料的錢我都沒有,很難堪。

小輕去後,我牽腸掛肚,相思成災,瘦得不多,二十斤吧。

十三、理想與現實

有天對著鏡子,想到該學周星馳,舉起兩個拳頭,對自己說:“我要振作!要努力!”頭髮亂蓬蓬的,像鬼不像人,上次去觀音巖未果,在碰到小老師那兒,我看見過一個破敗的理髮店。於是收拾收拾,去那個理髮店。

這是個悶熱的下午,要下雨了,天上籠罩著厚厚的雲,透不過氣來。雲薄點的地方,可以看到雲裡白色的太陽。我在路上走了不一會兒,一件T恤就溼了,額頭上沁出密密的汗。

店老闆是個離婚了的女人,三十多兩點。開始沒話說,看見牆上左一塊、右一塊地寫著黑色的字,一問,原來是她自己寫的。這下找到了話題,很快就聊開了。

她是個寂寞的人,因為她和自己周圍的人合不來。別的農村婦女,休息不休息總是打麻將,很多人叫過她,到現在都還有人不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