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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鬧,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繃不住了,一左一右,像兩個方向離開。當然阿德斯拉著孤兒,阮瞻不理包大同。不過孤兒沒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門逛逛,也能除鬼滅妖,當一下都市驅魔人啊。而且以後的工作有著落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六六有話要說………………

今天之所以把這段話擺在前面,是怕有的讀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絕不是湊字數,可能您不喜歡,但我好冤枉啊。我說過了,因為本書第三冊要到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為本書後面的內容不多了,所以為了保證不斷更,才寫分支劇情的。我每天花盡心思寫這種短小的小品文,儘量寫得活潑可愛,就是為了讓大人們開心,包了月而不必沒有東西看。

大家明白我這一片心嗎?

我已經盡力了,非常非常盡力了。本來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負大人們對我的好處。所以大人們每天把它點小甜點吧,大菜從月日就開始繼續奉上。也就是說,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後一章,然後進入原來劇情。

這一章,是我對環境的感悟,我真的覺得每個人都對環境負有責任,這才寫了這一篇。文………………

白天出門遇到狂熱粉絲,晚上出門遇到“髒東西”,倒黴的阿德斯和孤兒只好窩在家裡,除了吃飯、睡覺和非真正意義上的睡覺外,就是坐在沙發前看電視,不敢再出門了。

孤兒認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後,做驅魔人的可能性,覺得還是很大的。再說這職業雖然有那麼一點點危險,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錯的。

為了增加阿德斯做驅魔天師的覺悟,這幾天孤兒拉著他看一套老劇集《我和殭屍有個約會》,不過他不怎麼愛看,經常看到一半就關掉影碟機轉檯。那天晚上,兩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則新聞節目中看到許多外國人在遊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們在幹什麼?”他疑惑萬分,“不過這些人的長相倒和塔撒大陸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國人的相貌那樣獨特,我在這裡偶爾才見到與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陸了?”孤兒笑著問。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地說。哈,誰說這男人不會甜言蜜語,似乎是男人就會這項功能。

孤兒吻了阿德斯一下。“他們是在遊行,抗議穿動物皮毛。”

“為什麼?”阿德斯很意外。“在我們驛馬家,如果不穿動物皮毛會凍死的,這些人難道因為我們取暖而抗議嗎?”

“塔撒大陸和地球不一樣的。”孤兒耐心解釋,“我問你一句話,你覺得是塔撒大陸生活舒適,物質發達。還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實回答。

“那你覺得地球的環境好?還是塔撒大陸的環境好?”孤兒再問,“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氣,喝的水,還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當然是塔撒大陸。”阿德斯想也不想地道。

孤兒無奈一笑,“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處在大自然中奮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會死,那麼沒什麼話講。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天經地意的,這和兇猛地動物捕獵是一樣的,不是為了尋開心,也不是為了無意義的裝飾或者興趣……而是為了生存。那麼不管做了什麼也沒有好指責的。但是在地球,動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種奢侈品,是有錢人炫耀財富和美麗的東西。為這個目地而殺戮,不是可恥的嗎?”

阿德斯想了想,點了點頭。但看樣子還不能徹底領悟孤兒的意思。但難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殺人不眨眼型別的。所以他能勉強同意孤兒所說的話就不錯了。

“那麼,我送你的那件變色狐狸的毛皮大衣,你——厭惡嗎?”他小心翼翼地問。

“不,我很喜歡,因為塔撒大陸和地球的情況不一樣,地球上的物質極大豐富,完全有東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陸上不同。”孤兒解釋道,“再說,那是你為母親而做的,而且都是在變色狐狸死後才剝的皮,所以你不必內疚。”

阿德斯長出了一口氣,真怕孤兒說起那件衣服時露出一點點不開心地表情。

“不過嘛——”孤兒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變色狐狸冢?”

“幹什麼?”阿德斯一愣。

“因為雖然變色狐狸死掉後才被剝皮,不存在為毛皮而殘殺的可能性,但因為這樣的皮毛簡直是暴利,所以總有人鋌而走險,為了這些東西而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