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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部分

著他的速度前進。一開始,慕新民走得比較快。

劉偉鴻又是暗暗搖頭。

長途,“行軍”最重要的就是控制好速度。走得太快或者太慢,都是不行的。太慢當然耽誤時間,太快的話,體力消耗極大,很難堅持下去。只有勻速前進,才是“效率比”最高的。既能控制好“行軍”的時間,又能最大限度地儲存體力。

劉偉鴻自幼隨著劉成家在軍營生活過很長的時間,這些基本常識都是懂得的。而且他體力極其充沛,健壯如牛,就算以急行軍速度走上兩三個小時”在輕裝不負重的情況下”那也是行若無事。眼下這個樣子,不過就是郊遊踏青罷了,全然不在話下。

但慕新民等人”又豈能與他相提並論?

果然,走不到中個小時,小歐就開始掉隊。

小歐看上去二十六七歲的樣子,燙著城裡時尚的波浪髮型,穿著女士西裝,黑色高領毛衣,長相雖然談不上十分漂亮”倒也有兩分都市白領女郎的氣尼不過她那雙高跟鞋,就有點礙事了。

誰也沒想到慕新民會整這麼一出。

早知道這樣,就該換一身裝扮,穿上〖運〗動鞋,那便輕鬆多了。

慕新民扭頭看了一眼有點狼狽的小歐,雙眉微微一蹙,放慢了一點腳步。事實上”連他自己也沒想到,走走路會如此的艱難。這麼些年,慕新民的體力活動,著實也不怎麼多了。呆在夾山區公所的時候,滿腦子都是自己年輕時節的“英雄事蹟””覺得走幾個小時的山路,不算什麼。現在真的一開走,就知道滋味了,著實不怎麼的。

眼見得小歐氣喘吁吁地自後跟了上來,劉偉鴻說道:“歐科長,我有個建議。你把那鞋子的高跟拿掉吧。現在還沒有開始登山”待會開始走山路,高跟鞋可不合適,而且也比較危�